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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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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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4-3-25 20:53 |顯示全部帖子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馬俊文,因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有指馬俊文因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原定今日(25日)於塘福懲教所出獄。消息指,《基本法》23條生效後,因新修訂的《監獄規則》,他未獲減刑出獄。

《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3月23日刊憲生效,當中修訂《監獄規則》第69條,如某囚犯是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則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該囚犯不得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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