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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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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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3 06:14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尼古丁 於 09-6-13 04:40 發表
人地黎打工, 正如我地上班, 都係人權, 大家應該尊重下D工人, 咁就唔會咁多菲庸殺雇主, 落X,虐待少主, 煮飯加料呀咁,而且大家文化唔同,比多D耐性, 趕狗入窮巷, 大家冇好處。 ...


你有冇攪錯呀,正常人会唔会殺人呀?你憎你老細会唔会殺佢仲擺哂D內臟出嚟呀,一定係精神病先会咁啦,大不了可以唔做或博炒,再唔係報警,唔敦殺人吓化,咁都係死者既錯????咁D比人開槍打死D警察咪抵死,迫到D賊殺佢??????咩邏輯呀:;pppp: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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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9-6-13 06:15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bbJP 於 09-6-13 05:45 發表

何以見得死者及其他受害的僱主唔尊重工人呢?
將悲劇的責任歸咎於受害人是否合理? 如果我係死者家屬聽到這類說話会很難受.


咪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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