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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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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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7-11-3 21:55 |顯示全部帖子
emilylam 發表於 17-11-3 18:42
本帖最後由 emilylam 於 17-11-3 18:43 編輯

做人唔洗去到咁盡,佢又唔係殺人放 ...

咪係囉,我覺得係貪咗小便宜啫,又唔係查到佢貪咗一大舊錢落袋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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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7-11-4 11:59 |顯示全部帖子
wing324 發表於 17-11-3 22:23
唔明點解d人會叫放過佢?
唔係殺人放火就唔洗坐監?
身為特首都貪,咁都放過佢咁唔洗要icac啦

功勞係佢嘅責任……如果你做老闆,你嘅下屬真係慘,做到超級好成績,一句都唔須要讚,唔係記錄在案,一句『有糧出俾你㗎』就搞掂哂。

跟住有錯,就唔理大錯小錯,總之係錯。絕不念舊情,一於置佢於死地。就係審唔出要死,都要捽死佢為止。

真心希望你遇到哩種『大公橆私嘅好老闆』!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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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7-11-4 13:40 |顯示全部帖子
wing324 發表於 17-11-4 12:17
你係咪唔記得佢咩身份?
佢唔係普通小職員,係特首呀!
香港最高職位果位呀!

無論職位高低都係一樣,咁先叫公平。

依家証明佢貪咗啲咩?袋咗幾錢呢?
我揸架靚車順道車埋你,咁你係咪都算收受利益呢?

大家只係一窩蜂,喜打落水狗。到你真係遇著一個咁嘅老闆,只計過不計功,到時我都好想知你係咪仲係同一立場,定係反轉鬧爆你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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