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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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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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2-6-23 11:09 |顯示全部帖子
我都想知, 如果快速離婚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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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2-6-23 16:47 |顯示全部帖子
請問有冇sample教點填?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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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2-6-26 23:09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mannings1 的帖子

謝謝🙏🏼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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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2-6-27 11:11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mannings1 的帖子

請問上庭係唔係交完申請後再約時間?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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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2-6-27 12:37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anastasia0000 於 22-6-27 12:40 編輯

直接去家事法庭,開8:45am但提早就要去排隊拎當日籌, 因預唔到有幾多人, 5分鐘就已經全日滿
另外可上網預約, 又係9:00前就要入到網站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 ... ies/fcci_index.html

申請表可以去到拎, 到時可以去問拎sample照住填, 唔識填都可以問職員

* 我問了相熟律師收$10000, 佢話最麻煩係子女個度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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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2-6-30 12:08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1220027285 的帖子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是否必須說明提出離婚的原因?

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據)認定婚姻已到終結,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法庭會接受下列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為證明:

  •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 / 她共同生活。
  •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 她共同生活。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在這種情況下,毋須配偶同意離婚。)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
  • 就共同申請而言,申請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a)在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或(b)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表格2E)而該通知書其後並未被撤回。

倘若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之子女,則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此外,如果打算申請附屬濟助,例如申請贍養費、物業業權轉移、婚姻資產分配等,亦應在離婚呈請書中提出。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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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2-12-13 15:46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midcocc 的帖子

早上派晒全日嘅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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