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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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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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3-9-2 20:04 |顯示全部帖子
stagea 發表於 23-9-2 20:02
賤得佢話去做警察
可以凌駕法律

好明顯係yellow objects.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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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3-9-2 20:13 |顯示全部帖子
Jasminema2012 發表於 23-9-2 20:03
垃圾學校,大部份學校一去到有問題都戴晒頭盔,所以揀學校,校風係好緊要。莫講話學生,要處理一個有問題嘅 ...

不過我覺得東張今次唔夠持平!應該聽埋學校的回覆先可以下定論,今晚只係一言堂。學校無從反駁。

再講班同學在社交平台欺凌其他同學仔。發生地點又不在學校,學校除了勸喻外還可以做嘜?
私人時間學校又可以管??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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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3-9-2 20:14 |顯示全部帖子
s160656 發表於 23-9-2 20:10
惟其中一位男生疑似在社交媒體回應張女士的律師信,先是假裝害怕:「你唔好告我啦,我真係好驚」,隨即發出 ...

好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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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3-9-2 20:23 |顯示全部帖子
yaumuimui 發表於 23-9-2 20:05
黃人點會話考警察

曲架!
同學入晒腦呀!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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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3-9-2 20:28 |顯示全部帖子
moon_o_o 發表於 23-9-2 20:15
最好訪問埋果位蘇同學

一定要啦!咁先可以持平!

不過我一向看不起那些欺凌他人者!他們通常自卑又膽小,只欺負弱者!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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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3-9-2 20:30 |顯示全部帖子
lovelybaby2015 發表於 23-9-2 20:21
我都係咁諗,如果家長係藍,成件事明曬!!

又不能夠用單一黃藍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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