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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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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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4-4-28 21:32 |顯示全部帖子
appledai 發表於 24-4-27 18:00
出生的卻不可以自己選,但我反對動不動拿原生家庭的不是來說。尤其是對已經成年的人來說。父母再不是也養到 ...

父母再不是也養到子女成年,這個恩難道不應該被記得嗎? == sorry , 你呢個講法好荒謬。
唔係子女決左要出世,係大人為左個人原因而決定有下一代,你決定生佢嗰刻,佢嘅人生至成年前,絕對係父母嘅「責任」, 呢個唔係「恩」

如果有人認為自己養大子女,係一種恩,咁即係合理化好多新聞經常出現嘅虐兒/性侵暴行,「要報恩呀」 咁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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