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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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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MRNT 於 08-2-27 09:51 發表 電話度講聲, 如雙方同意, 跟住去文具鋪買兩份標淮租約, 你(業主)寫好左大家簽返, 再打厘印, 之後一人一份咪得囉.
原文章由 MRNT 於 08-2-28 09:34 發表 咁求其用張白紙了幾個字, 寫清楚物業地址, 因應現時市況, 由幾年幾月幾日開始租金調整為幾多, 如租客不同意, 請於7日內通知本業主, 並於其后一個月(或原租約規定的通知期)後交還單位. 就得喇. 文彩寫得好與不好都無問題, 講到底都係兩個字---"加租".
原文章由 chpyeung 於 08-2-29 10:57 發表 你的原租約係唔係已經係 '生約期' 同埋通知期係唔係一個月先? 是但一樣唔係都唔可以咁寫架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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