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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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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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3-9-7 14:13 |顯示全部帖子
allysharlin 發表於 13-9-7 00:50
各位我今日收到EX提出離婚書,佢要求每星要探视女兒,同過時過節去佢家渡過。我點做? 小朋友只有4歲,每年 ...

法官係會叫你比佢一星期見一次,無得SAY NO, 我當時都係唔想,但無法啦,唔通可以頂奘法官咩,但對方要求見每星期見兩次,法官就叫佢見住一日先啦,對方又要求過時過節去佢家度過,法官又叫佢自己申請,但後期佢都有向我律師提出,但我回應唔得,咁佢無申請又無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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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3-9-7 14:25 |顯示全部帖子
其實比對方見係應該,因為佢都係小朋友爸爸,法官會咁樣同你講,我當初唔認同,因為佢真係好少去理個小朋友,但法官唔會聽你們的家事去解釋,我只有去接受,其實日後個小朋友去見爸爸真係遇到有問題發生,你都可以搵社工去跟進,話對方點點...而向法庭提出唔準許對方見,寫社工報告

你老公有無唔好對特小朋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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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3-9-7 14:31 |顯示全部帖子
你EX有無唔好既對待小朋友先?

如果無既,其實我覺得你放下承見,做母親十個有十個都唔想仔女比爸爸見

可能離婚這段時期D男人先至話見,到佢有家室,你叫佢都唔會黎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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