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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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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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1-4 19:47 |顯示全部帖子
Mrschoy

你有興趣了解煉獄的道理,最好是參考徐錦堯神父 的"新答客問"一書內有關章節。希望能解答你或其他網友的疑問。主祐。

1.澄請誤會
煉獄的道理,並不暗示基督的救恩不完全。他的救恩是完全的,但人對救恩的接受卻未必是完全的。比方:天上的雨水很充沛,但每個器皿能盛多少雨水?便要看這器皿有多大,還要看這器皿是否充滿沙石。因此這個器皿能盛載多少雨水,與雨水的多寡無關。同樣地,人是否願意接受救恩,也與救恩是否百分之百無關。
2.聖經有關煉獄的道理有三:
一、瑪加伯下12:43 - 45「於是大眾募集了二千銀『達瑪』,送到耶路撒冷作贖罪祭的獻儀:他作的是一件很美妙高超的事,因為他想念復活,如果他不希望那些死過的人還要復活,為亡者祈禱,便是一種多餘而糊塗的事。何況,他還想到為那些善終的人保留下的超等報酬:這實在是一個聖善而虔誠的思想。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二、格林多前書3:10 - 15「按照天主所賜給我的恩寵,我好像一個精明的建築師,奠立了根基,其他的人在上面建築;但是各人應該注意怎樣在上面建築,因為除已奠立了的根基,即耶穌基督外,任何人不能再奠立別的根基。人可用金、銀、寶石、木、草、禾,在這根基上建築,但各人的工程將來總必顯露出來,因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來;原來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誰在那根基上所建築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獲得賞報;但誰的工程若被焚毀了,他就要受到損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從火中經過的一樣。」
三、參考瑪竇福音12:32,耶穌說:「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
3.瑪加伯下所載「為亡者獻祭」的思想,是明明說我們可以、而且應該為亡者祈禱、獻祭,可惜基督教朋友不接受瑪加伯書為聖經正典(見上面「聖經與聖傳」)。
格林多前書所說的「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從火中經過」等,也暗示了人死後的某種「淨化」與「煉淨」的過程。
至於耶穌說的「今世及來世不得赦免」,似乎也暗示有些罪在來世可得赦免。
4.天主教完全相信基督救恩的圓滿、完全與豐盛。但我們亦常意識到自己的不是與不足。我們自覺要在基督內負起責任,走基督要我們走的路。路走歪了要回頭,事做錯了要懺悔,而且還要勇敢地面對和承一切錯誤的後果,所以我們做補贖。基督固然為我們贖了罪,但我們也有我們該做的補贖(例如:偷了東西要償還;有了婚前性行為要承一切後果;污染了大地便不能到海灘游泳等等,都是補贖,都要補救)。這些補贖,我們認為是可以互相「通功」的。在世上我們固然可以藉互相幫助而「通功」,在死後我們仍然認為可以互相補足(至於實際上如何通功?我們卻不知道。)因為我們相信無論天上地下,今世來世,我們都是一家人,彼此都要關懷、扶助、「通功」
5.煉獄道理要在整個聖經傳統那種「逐漸」的思想中去了解。聖經的啟示、天主的救恩、天國的臨現等等,都是「逐漸」顯靈出來的。天國就是一個「已經--未曾」的過程(Already--Not yet):它已經出現了,但未曾臻至圓滿。在這角度下,我們毫不奇怪,為甚麼普世救恩及個人救恩都有一個過程,無論今世來世,我們都在等待、期盼救恩的圓滿兌現。煉獄就是這種過程和境界的一種表現
6.所以天主教徒懷念先人,為一切死去的親戚朋友祈禱。我們相信,死亡只是生命的改變,並非毀滅,而生者死者都是一家人。我們正在忍受分離的苦痛,但期待有一天,大家都會在主內相聚。

原文章由 mrschoy 於 08-11-2 14:38 發表
天主教中有煉獄的概念。靈魂要在煉獄煉淨自己才可得以上天堂享永福。

請問基督教的朋友, 在你們的信念中死後是否只有天堂和地獄, 而沒有煉獄?
如果沒有煉獄的話, 生前有犯罪的人即要下地獄?沒有機會上天堂?

請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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