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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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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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11-29 22:52 |顯示全部帖子
我有朋友個印傭又係偷錢, 報咗警, 警察黎到佢都認咗, 之後判咗三個月, 唔洗再俾代通知金, 機票, 嗰個月未出ge糧都唔洗俾~

你就算唔為你自己, 都為下下一個僱主呀, 同埋你今次放咗佢, 佢將來有機會告你無俾代通知金佢, 咁仲煩

點評

tcmkhksar  100% agree  發表於 11-11-30 10:23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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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1-12-1 23:36 |顯示全部帖子
jv1027 發表於 11-12-1 22:56
判3個月咁多?
我奶奶個賓賓一次過偷左$3xxx.. 仲偷左十幾件鑽飾,有證句,報左警,仲要響押鋪搵返大部份妝 ...

我估賓同印唔同, 因為聽我朋友講, 印尼係香港既領事館(係咁上下組織)有一個fund pool, 專係俾犯事既印尼人買機票返印尼!!! 所以先唔洗賠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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