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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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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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1#
發表於 11-6-30 09:20 |顯示全部帖子
重新申請我未試過,係結婚加名,加名就一定要除名啦~
我想答你第3點,好睇你本來住既係房協定房委,房委未必要佢搬,但係房協就一定要搬,我亞爸住房協,我一除名唔夠人數住大房就要即刻搬,到我細佬除埋名又要佢地再搬細啲,我細佬一結婚就又可以即刻搬大番少少既屋.....搞到4年搬3次.反而我住房委,我住大單位,離婚後得我同個仔都唔駛搬,但係前年出咗通告,話每人只可以住(唔記得幾多呎)既屋,一唔夠人數就要搬,我拖咗幾年,結果到DEADLINE前我同我拍咗拖5年既BF結婚先話唔駛搬.
4)如果過入息要交倍半或者2倍租,不過好似都有限期既.你最好打電話去問下.不過無論點都無辦法,你都要去除名加落你一家三口間屋架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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