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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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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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1-28 17:51 |顯示全部帖子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持有阿根廷護照的五十七歲內地母親楊女士,其現年十五歲港人兒子出世時患上了癲癇症,楊女士多年來只能用護照以旅遊名義留港照顧兒子,但每隔九十日需要離境一次,造成嚴重生活不便。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去年協助她以人道理由向入境處申請批出酌情權居港被拒,但上周楊女士成功獲批法律援助申請後,向法院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處長行使有關酌情權時欠缺明確政策。

指無公開政策準則

剛取得法援的楊女士於內地出生,九○年代到阿根廷讀書後放棄內地戶籍,之後與前夫來港產子,但兒子出生時證實患上癲癇症,楊女士指兒子病發次數頻密,亦不時出現幻覺及幻聽,需要長期照顧,但多年來她一直只能用護照以旅遊身份留港照顧兒子,每到九十日便需離港一次,每次均憂慮不能獲批再來,曾先後四次向入境處申請長期留港,但均以不符合家庭團聚原則被拒,昨日訴說經歷時不禁落淚。

去年社協再次協助楊女士以人道理由向入境處申請批出酌情權居港,但同樣被拒,社協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指現時每年接獲約十宗有留港需要的求助個案,但平均每兩年僅一宗成功獲批,認為入境處並無一套公開政策及準則,擔心違反公義程序,故決定協助楊女士提出司法覆核。

據了解,入境處就楊女士個案已提出批准訪港期由三個月延至六個月,參考醫護人員意見認為其兒子需入住具備特定設施的院舍照顧,故拒絕有關申請。


使人討厭及煩躁的人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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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4-11-28 23:41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JunichiOkada 的帖子

有一必有二,個人困難應自己攪掂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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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4-11-28 23:44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rainiemama 的帖子

但係佢個人自身困難,有咩理由又要香港幫佢買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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