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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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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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1-12-19 06:0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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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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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1-12-21 06:5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arehumble 的帖子

指出別人的錯誤並不等如不包容。有則改之,無則勉之。
珼今社會強調你唔話我我唔話你,變得是非黑白不分。
過份的丶無理據去支持的包容就係縱容,呢個本身亦係在教會經常聽到的謬誤。
如果: 1. 指出別人的錯誤等如不包容,所以我不包容 -> 2. 你指出我不包容的錯誤 -> 3. 所以你亦係犯了不包容的錯誤。
你覺得我指出別人的錯誤係針對人而唔係針對事,我實在無可能亦無興趣去討論你對我的動機的主觀感覺。但如果你對主題內任何論點有從聖經原則丶常理同邏輯所歸納的客觀意見,好歡迎你繼續提出來討論。


大宅

積分: 4598


43#
發表於 11-12-21 07:05 |只看該作者
carehumble 發表於 11-12-18 23:31
神怎樣包容了我們,我們就怎樣包容人吧(希望可以)。
我地無錯要妨效神。
神對以色列百姓同君王犯錯係點處理?
主喺啟示錄對七所教會的説話內容係乜?
要妨效神就要妨效得全面,呢個關乎到我地對神有無一個正確的認識。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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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1-12-21 23:2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shoi 的帖子

同意:指出別人的錯誤並不等如不包容。有則改之,無則勉之。
珼今社會強調你唔話我我唔話你,變得是非黑白不分。



我不是說你不包容,而是說我們在面對弟兄姐妹的錯誤時也要記得包容。我平時是經常自然地將這兩件事一起說的。我現在發覺我在那時這麽說很容易引起誤會。對不起!


你覺得我指出別人的錯誤係針對人而唔係針對事,我實在無可能亦無興趣去討論你對我的動機的主觀感覺。
我不是在說我對你的感覺。我是在你所說的基礎上說了另一個相關的話題:我對‘針對事不針對人’的看法。

我是說在指出別人的錯誤時應該是針對人,為的是建立這個犯錯的人。針對人不一定是不好的,不過我們習慣將針對人看為負面的事。主耶穌在指出門徒的錯誤時是針對門徒而說的,為的是讓他們改過;主在責備法利賽人時也是針對他們,希望他們悔改。
我們平時在工作上可能會說我是針對事,不是針對人。這似乎是想避開說是人犯了錯。但是當我們爲了建立弟兄姐妹而指出他們的錯時,很難説這不是針對他們而說的,因爲我們希望犯錯的人能改過。

sshoi 弟兄,我以上是想説明我以前的帖子不是在直接回應你的話,也沒有批評你的意思,而是繼續發表相關的其他看法。

以下才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的回應:
我地無錯要妨效神。
神對以色列百姓同君王犯錯係點處理?
主喺啟示錄對七所教會的説話內容係乜?
要妨效神就要妨效得全面,呢個關乎到我地對神有無一個正確的認識。

主吩咐我們要饒恕弟兄,神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也要怎樣饒恕我們的弟兄姐妹。可是主沒有吩咐我們要仿效神去審判和懲罰弟兄。我們沒有這樣的權柄,只有神才可以。
情況就像互相打鬥的小孩一樣,父母只會吩咐他們要和解、彼此原諒,而不希望他們懲罰對方。審判和懲罰的權柄只屬父母,小孩是不能仿效的。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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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11-12-22 13:2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12-22 15:16 編輯

回覆 carehumble 的帖子

carehumble: “、、、、我對‘針對事不針對人’的看法。、、、、”
858D:喔!原來你的定義和我的定義是不同的。思想路線不同。

carehumble: “、、、我是說在指出別人的錯誤時應該是針對人,為的是建立這個犯錯的人。、、、”
858D:無論目的是為人好或出發點是好意,如果是針對人就很容易犯了論斷人的罪。誰能論斷別人(的心)夠不夠好呢。我覺得即使是論斷人好(心)都可以系論斷人喔。我們是誰呢,我們都欠缺了神的榮耀,誰有資格評某人(的心)是好人,是義人呢。

carehumble: “、、、我們平時在工作上可能會說我是針對事,不是針對人。這似乎是想避開說是人犯了錯。、、、”
858D:我在說這話時出發點就很不同了,我說的就如字面上的意思,我心口一至。當我說我是針對事,不是針對人時,我真的是只看事情可以怎樣被處理得更好,無論處理的是阿朱或阿丙,我都不需理會。注意:是被動式, 沒有人在語句在內做主動詞的。 我只拿出這事當例子來讓大家有個學習的機會。注意:是大家包括我自己,不是指著阿朱或阿丙而言。 我完全沒有把注意放在是否想避開說是人犯了錯與否喔。我是誰?我不覺得我比別人強,我不覺得別人要在錯處上學習,我卻不用在同樣的錯處上學習喔。所以當只出錯處時,人是需要撇開不談的。只針對事,而不針對人。針對人的,就由神來針對論斷吧。

carehumble: “、、、可是主沒有吩咐我們要仿效神去審判和懲罰弟兄。我們沒有這樣的權柄,只有神才可以。、、、”
858D:我同意。啊們!

carehumble: “、、、情況就像互相打鬥的小孩一樣,父母只會吩咐他們要和解、彼此原諒,而不希望他們懲罰對方。審判和懲罰的權柄只屬父母,小孩是不能仿效的。、、、”
858D:我認識有基督的家庭並不是只會這樣。他們更重要的是首先要指出小孩子們雙方的錯處,和小孩子們都要首先承認錯事。繼後再要求孩子們互相道歉。這些事都做了,最後才教她們彼此原諒。 要教她們只針對事而不針對人。這樣比較容易做到真心原諒她人 和 愛人如己。她們需要繼續用神的話語來審判什麼是錯事,什麼是取悅神的事。但同時不針對人來論斷人(的心地)和不針對人做事背後的動機。

With my warm regards.
Merry Christmas.

請讀讀我在以下 引用 KNT 君 的發言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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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1-12-22 13:2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12-22 13:50 編輯

回覆 sshoi 的帖子

以下是引用 KNT 君 (之前我用 A君 來稱呼他):
II Timothy 2:15
“Do your best to present yourself to God as one approved, a worker who does not need to be ashamed and who correctly handles the word of truth.”

We must always keep our bible thoughts on the bible and when we do, keep the topic in context. If we don’t keep it in context, then we can get many false ideas.


858D 的中文版:
提 摩 太 後 書 2 (聖經和合本)
15 你 當 竭 力 在 神 面 前 得 蒙 喜 悅 , 作 無 愧 的 工 人 , 按 著 正 意 分 解 真 理 的 道 。


我們必須基於聖經來保守我們的聖經思想(對聖經話語的理解),當我們這樣做,保持上下文的主題來理解聖經思想。如果我們不保持它在上下文中,那麼我們可以得到許多虛假的想法。


---- 待續 ----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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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1-12-22 13:2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12-22 15:28 編輯

Colossians 3:12-13
“So, as those who have been chosen of God, holy and beloved, put on a heart of compassion, kindness, humility, gentleness and patience; bearing with one another, and forgiving each other, whoever has a complaint against anyone; just as the Lord forgave you, so also should you.”

So, for the above verse, it is true that we should bear with one another and forgive each other, but don’t stop there. There is more to the verse than just that. It says “just as the Lord forgave you, so also should you.” How does the Lord forgive me? If I don’t repent, will the Lord forgive me? If I don’t believe His word will the Lord forgive me? If I don’t obey the Lord’s word, will He forgive me? The answer is a clear no to all these questions. The bible clearly says it, I am not the one saying it. So, is the Lord wrong in judging us guilty for failing to do the right thing? No. So, I am not judging when I point out to someone what the bible teaches, since the bible is from God. It is merely like one sibling pointing out to the other what the parents taught them. It is a reminder, but not a judging.

However, when we think we know the intents of someone’s heart, we can be guilty of judging their intentions.

858D的中文版:
歌 羅 西 書 3 (聖經和合本)
12 所 以 , 你 們 既 是 神 的 選 民 , 聖 潔 蒙 愛 的 人 , 就 要 存 ( 原 文 作 穿 ; 下 同 ) 憐 憫 、 恩 慈 、 謙 虛 、 溫 柔 、 忍 耐 的 心 。

13 倘 若 這 人 與 那 人 有 嫌 隙 , 總 要 彼 此 包 容 , 彼 此 饒 恕 ; 主 怎 樣 饒 恕 了 你 們 ,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饒 恕 人 。

因此,對於上述的聖言,的確真的,我們應該彼此 擔當重擔 包容 和 互相原諒,但不會就此停止 (不是就停步在此)。此聖言還有更多的遠遠不止這些的意思。它說:“主 怎 樣 饒 恕 了 你 們 ,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饒 恕 人 。”
主如何 原諒 饒 恕 我嗎?
如果我不思悔改, 主會​​原諒 饒 恕 我嗎?
如果我不相信祂的話,主將原諒 饒 恕 我嗎?
如果我不服從主的話,祂會原諒 饒 恕 我嗎?

所有這些問題的答案都很明確:,主會原諒 饒 恕 我。聖經清楚地這麼說,不是我一個這麼說的。
因此:難道這是主的錯嗎?因為祂在我們犯了在祂看來是錯誤的事上論斷我們錯 就是主的不對嗎! 當然不是主的錯吧!
所以,當我指出聖經來教導人時,我不看我有論斷什麼喔。 因為聖經(聖言)是從神來的。這事理只是像一個孩子指出他的弟兄 他們的父母教了他們什麼。這是一個提醒,但不是論斷弟兄,不是論斷人。這 孩子 並沒有犯論斷弟兄的罪。這孩子是針對事。

然而,當我們認為我們知道一個人的心裡的意圖,我們可以在論斷他們的意圖上犯罪 (就是我們犯了論斷人的罪)。我們就是 針對人 。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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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1-12-22 13:2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12-22 14:46 編輯

Hebrews 4:12-13
“For the word of God is alive and active. Sharper than any double-edged sword, it penetrates even to dividing soul and spirit, joints and marrow; it judges the thoughts and attitudes of the heart. Nothing in all creation is hidden from God’s sight. Everything is uncovered and laid bare before the eyes of him to whom we must give account.”

Since we are not God, we cannot know the things inside the person’s heart. We can only speak on the actions and words and then use the bible only to show that the actions or words are wrong.

858D的中文版:
希 伯 來 書 4 (聖經和合本)
12 神 的 道 是 活 潑 的 , 是 有 功 效 的 , 比 一 切 兩 刃 的 劍 更 快 , 甚 至 魂 與 靈 , 骨 節 與 骨 髓 , 都 能 刺 入 、 剖 開 , 連 心 中 的 思 念 和 主 意 都 能 辨 明 。

13 並 且 被 造 的 沒 有 一 樣 在 他 面 前 不 顯 然 的 ; 原 來 萬 物 在 那 與 我 們 有 關 係 的 主 眼 前 , 都 是 赤 露 敞 開 的 。

因為我們不是神,我們不可以知道人藏在內心的事,思想,意圖,動機等。我們只能按著人的言行 (針對事) 來發言,然後用聖經來表明人的行動或文字表達的概念是錯誤的。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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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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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1-12-22 13:2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12-22 15:04 編輯

I Corinthians 13:4-7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and is not jealous; love does not brag and is not arrogant, does not act unbecomingly; it does not seek its own, is not provoked, does not take into account a wrong suffered, does not rejoice in unrighteousness, but rejoices with the truth; bears all things, believes all things, hopes all things, endures all things.”

Love does not take into “account a wrong suffered” or as some versions says, “forbearing one another”. However, one day the Lord will take into account what we have said and done. He will judge us then and it is His word which judges us today. So, if we point out something wrong with a person’s ideas expressed in their words or actions then we are not judging them. God is judging them.
858D的中文版:

歌 林 多 前 書 13 (聖經和合本)
4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

5 不 做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6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 ;

7 凡 事 包 容 , 凡 事 相 信 , 凡 事 盼 望 , 凡 事 忍 耐 。

愛,沒有包括“對錯誤(言行事)的包容” 或某些版本說“彼此包容(人)” 然而,有一天,主會數到我們的帳,指出我們說了些什麼和做了些什麼。然後他會判斷我們,這是祂用祂的話在今天審判我們。所以,如果我們引用聖經指出在一個人的言語或行動表達的思想上有問題(有不對)時,那麼我們不是論斷也不是審判他們。是神在(今天)審判他們。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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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11-12-22 13:3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12-22 15:31 編輯

Galatians 6:1-3
“Brothers and sisters, if someone is caught in a sin, you who live by the Spirit should restore that person gently. But watch yourselves, or you also may be tempted. Carry each other’s burdens, and in this way you will fulfill the law of Christ. If anyone thinks they are something when they are not, they deceive themselves.”

It is our responsibility to point out errors in a person’s actions and words, but only as the bible teaches, not our own opinions. We should also not judge the intents of the heart. Only God can do that.

858D的中文版:

加 拉 太 書 6 (聖經和合本)
1 弟 兄 們 , 若 有 人 偶 然 被 過 犯 所 勝 , 你 們 屬 靈 的 人 就 當 用 溫 柔 的 心 把 他 挽 回 過 來 ; 又 當 自 己 小 心 , 恐 怕 也 被 引 誘 。

2 你 們 各 人 的 重 擔 要 互 相 擔 當 , 如 此 , 就 完 全 了 基 督 的 律 法 。

3 人 若 無 有 , 自 己 還 以 為 有 , 就 是 自 欺 了 。

這是我們的責任,指出一個人在言行中的錯誤(針對事),但只引用聖經有的教導,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意見。我們也不應該判斷或論斷人內心的意圖或心地。這一點(這一樣事)只有神能做到(針對人,論斷人)。



~ 完 引用 KNT 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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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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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11-12-22 18:3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858D 的帖子

858D:
其實我也知道‘只針對事不針對人’的一般用法,只不過我認爲有時候針對人是必要的。理由之前已經說過,不再重復。
針對人地指出他的錯誤有時候是必須的,不一定是論斷人。‘用愛心說誠實話就是這個意思’
擧一個誇張的例子,某弟兄在發展婚外情,如果我知道了而提醒他,很難不針對他而單單討論十誡。

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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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11-12-26 14:5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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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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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2-1-2 14:4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2-1-2 14:50 編輯

回覆 carehumble 的帖子

Dear carehumble

首先,新年好!
我聽明你說的。

“、、、擧一個誇張的例子,某弟兄在發展婚外情,如果我知道了而提醒他,很難不針對他而單單討論十誡。、、、”
這例子在這世代不誇張,到隔壁夫婦版,例子一大把。
就聖經的經文,就神祂自己大人來對姦淫罪的批判的話語而言已經夠嚴厲和應該使人生畏(起碼使我敬畏神,不敢犯罪 以至得罪神),無需再加我們自己人的意見和論斷那人到底是怎樣的人或是不是人諸如此類的屬世的以屬世方式責備人的話語。

讓我們回到聖經的經文如 (和合本):
申 命 記 22:22
若 遇 見 人 與 有 丈 夫 的 婦 人 行 淫 , 就 要 將 姦 夫 淫 婦 一 併 治 死 。 這 樣 , 就 把 那 惡 從 以 色 列 中 除 掉 。

耶 利 米 書 5:7
我 怎 能 赦 免 你 呢 ? 你 的 兒 女 離 棄 我 , 又 指 著 那 不 是   神 的 起 誓 。 我 使 他 們 飽 足 , 他 們 就 行 姦 淫 , 成 群 地 聚 集 在 娼 妓 家 裡

耶 利 米 書 7
9 你 們 偷 盜 , 殺 害 , 姦 淫 , 起 假 誓 , 向 巴 力 燒 香 , 並 隨 從 素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10 且 來 到 這 稱 為 我 名 下 的 殿 , 在 我 面 前 敬 拜 ; 又 說 : 我 們 可 以 自 由 了 。 你 們 這 樣 的 舉 動 是 要 行 那 些 可 憎 的 麼 ?

11 這 稱 為 我 名 下 的 殿 在 你 們 眼 中 豈 可 看 為 賊 窩 麼 ? 我 都 看 見 了 。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

耶 利 米 書 13:27
你 那 些 可 憎 惡 之 事 ─ 就 是 在 田 野 的 山 上 行 姦 淫 , 發 嘶 聲 , 做 淫 亂 的 事 ─ 我 都 看 見 了 。 耶 路 撒 冷 啊 , 你 有 禍 了 ! 你 不 肯 潔 淨 , 還 要 到 幾 時 呢

耶 利 米 書 23:14
我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先 知 中 曾 見 可 憎 惡 的 ; 他 們 行 姦 淫 , 做 事 虛 妄 , 又 堅 固 惡 人 的 手 , 甚 至 無 人 回 頭 離 開 他 的 惡 。 他 們 在 我 面 前 都 像 所 多 瑪 ; 耶 路 撒 冷 的 居 民 都 像 蛾 摩 拉

何 西 阿 書 4

1 以 色 列 人 哪 , 你 們 當 聽 耶 和 華 的 話 。 耶 和 華 與 這 地 的 居 民 爭 辯 , 因 這 地 上 無 誠 實 , 無 良 善 , 無 人 認 識   神 。

2 但 起 假 誓 , 不 踐 前 言 , 殺 害 , 偷 盜 , 姦 淫 , 行 強 暴 , 殺 人 流 血 , 接 連 不 斷 。

3 因 此 , 這 地 悲 哀 , 其 上 的 民 、 田 野 的 獸 、 空 中 的 鳥 必 都 衰 微 , 海 中 的 魚 也 必 消 滅 。

4 然 而 , 人 都 不 必 爭 辯 , 也 不 必 指 責 , 因 為 這 民 與 抗 拒 祭 司 的 人 一 樣 。

5 你 這 祭 司 必 日 間 跌 倒 ; 先 知 也 必 夜 間 與 你 一 同 跌 倒 ; 我 必 滅 絕 你 的 母 親 。

6 我 的 民 因 無 知 識 而 滅 亡 。 你 棄 掉 知 識 , 我 也 必 棄 掉 你 , 使 你 不 再 給 我 作 祭 司 。 你 既 忘 了 你   神 的 律 法 , 我 也 必 忘 記 你 的 兒 女 。

7 祭 司 越 發 增 多 , 就 越 發 得 罪 我 ; 我 必 使 他 們 的 榮 耀 變 為 羞 辱 。

8 他 們 吃 我 民 的 贖 罪 祭 , 滿 心 願 意 我 民 犯 罪 。

9 將 來 民 如 何 , 祭 司 也 必 如 何 ; 我 必 因 他 們 所 行 的 懲 罰 他 們 , 照 他 們 所 做 的 報 應 他 們 。

10 他 們 吃 , 卻 不 得 飽 ; 行 淫 , 而 不 得 立 後 ; 因 為 他 們 離 棄 耶 和 華 , 不 遵 他 的 命 。

11 姦 淫 和 酒 , 並 新 酒 , 奪 去 人 的 心 。

12 我 的 民 求 問 木 偶 , 以 為 木 杖 能 指 示 他 們 ; 因 為 他 們 的 淫 心 使 他 們 失 迷 , 他 們 就 行 淫 離 棄   神 , 不 守 約 束 ,

13 在 各 山 頂 , 各 高 岡 的 橡 樹 、 楊 樹 、 栗 樹 之 下 , 獻 祭 燒 香 , 因 為 樹 影 美 好 。 所 以 , 你 們 的 女 兒 淫 亂 , 你 們 的 新 婦 ( 或 譯 : 兒 婦 ; 下 同 ) 行 淫 。

14 你 們 的 女 兒 淫 亂 , 你 們 的 新 婦 行 淫 , 我 卻 不 懲 罰 他 們 ; 因 為 你 們 自 己 離 群 與 娼 妓 同 居 , 與 妓 女 一 同 獻 祭 。 這 無 知 的 民 必 致 傾 倒 。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洋房

積分: 93


54#
發表於 12-1-5 23: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858D 的帖子

Dear 858D,

新年好。
‘就聖經的經文,就神祂自己大人來對姦淫罪的批判的話語而言已經夠嚴厲和應該使人生畏(起碼使我敬畏神,不敢犯罪 以至得罪神),無需再加我們自己人的意見和論斷那人到底是怎樣的人或是不是人諸如此類的屬世的以屬世方式責備人的話語。’

當我們勸犯罪的肢體回轉時,是不應論斷他的。然而很難不加個人的意見,只是背聖經給他聼,然後bye bye。難道背完一次聖經他不聼就背第二次、第三次、然後放棄?我們自己真的不能針對他的個別情況說:你的太太一向對你很好,你這樣做對你的女兒有什麽不良影響?等等?


別墅

積分: 502


55#
發表於 12-1-6 09: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arehumble 的帖子

規勸主內肢體是很個別的牧養問題,不能憑空、單純在理論層面去談,是否加上意見,語氣等等的考慮,要因人而異;當然,我們有一些大原則可以參考,但如果拿著一、兩個辦法便以為可以用諸所有牧養問題,這只會是另一個教會裡的謬誤。
雷家老二


珍珠宮

積分: 35966


56#
發表於 12-1-8 15:0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2-1-8 15:03 編輯

回覆 carehumble 的帖子

Hi carehumble,
謝謝 你 以一字眼點明我。 這字是那個:"背"
噢!我看到了,原來對一些人來說聖經經文 可能就只有那麼一功用 就是用來 背同朗誦 而已。 請勿誤會,我指的不是你,是你描述的情節中的假設性的“背”聖經而言。對我來說,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用聖言的。我想到聖經裡 神那大而可謂的話語 是要來讀、理解、虛心聆聽、用心聆聽、和順服在其向我表達的旨意下,並且從心立志 無條件性的 以行為來遵行的。 換句話說,神的話語給我們最重要的目的是我們用來聽和信的,而且憑信而行。 而不是單只用來背的。

這種 “背” 如像人只不過是受人的吩咐來背, 公式化做了禮儀而不明白禮儀背後的意思。而繼續犯罪得罪神。這是神不會接受的。 如神透過 以 賽 亞 書 講:
以 賽 亞 書 29 (聖經 和合本)
13 主 說 : 因 為 這 百 姓 親 近 我 , 用 嘴 唇 尊 敬 我 , 心 卻 遠 離 我 ; 他 們 敬 畏 我 , 不 過 是 領 受 人 的 吩 咐 。

14 所 以 , 我 在 這 百 姓 中 要 行 奇 妙 的 事 , 就 是 奇 妙 又 奇 妙 的 事 。 他 們 智 慧 人 的 智 慧 必 然 消 滅 , 聰 明 人 的 聰 明 必 然 隱 藏 。

15 禍 哉 ! 那 些 向 耶 和 華 深 藏 謀 略 的 , 又 在 暗 中 行 事 , 說 : 誰 看 見 我 們 呢 ? 誰 知 道 我 們 呢 ?

16 你 們 把 事 顛 倒 了 , 豈 可 看 窯 匠 如 泥 嗎 ? 被 製 作 的 物 豈 可 論 製 作 物 的 說 : 他 沒 有 製 作 我 ? 或 是 被 創 造 的 物 論 造 物 的 說 : 他 沒 有 聰 明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13 Then the Lord said,

“Because this people draw near with their words
And honor Me with their lip service,
But they remove their hearts far from Me,
And their reverence for Me consists of tradition learned by rote,

14 Therefore behold, I will once again deal marvelously with this people, wondrously marvelous;
And the wisdom of their wise men will perish,
And the discernment of their discerning men will be concealed.”

15 Woe to those who deeply hide their plans from the LORD,
And whose deeds are done in a dark place,
And they say, “Who sees us?” or “Who knows us?”

16 You turn things around!
Shall the potter be considered as equal with the clay,
That what is made would say to its maker, “He did not make me”;
Or what is formed say to him who formed it, “He has no understanding”?


譬如:當兒女做了不聽父母的話的事情時,父母首先講給孩子要遵守的法則,若以前曾經說過也要再重復說一次,然後要教孩子練習說對不起 (sorry)。 父母對孩子講 “對不起” 的要求並不是想孩子用來背的。父母的要求是要孩子用心聆聽,了解父母對孩子的要求和心思意念,順服於父母所講的什麼事不做,什麼事做,而以之赴行。當孩子沒有聽父母的話語時,孩子不是只背著說句:“對不起” 就過得關的。
又比如:有姐姐目到妹妹怎樣不愛惜玩具的行為如大力碰撞玩具,做姐姐的只要向妹妹提示父母親說過的法則就是應如何愛惜玩具,不要大力碰撞玩具。至於妹妹聽不聽從,關鍵就在妹妹聽不聽父母之言了。


所以只背經文就以為是交了功課我想也是屬於教會聽到的謬誤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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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自己真的不能針對他的個別情況說:你的太太一向對你很好,你這樣做對你的女兒有什麼不良影響?等等?、、、”
以下不屬這標題,是題外話。也只是作個假設。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不過也是在現實生活裡有可能發生的事。在隔壁版就讀得多。
這個勸勉組詞:“你的太太一向對你很好、、、,” 我在運用方面會有所保留。純是個人意見。因為這可能會帶來那個他情緒激動地作出一連串的反擊。
如:“個衰婆對我好?!你地跟本唔知發生咩野事。所謂家家自有難解的經。清官難審家庭事。我一唔順佢意佢就唔秋唔彩。成日要我估佢肚裡面個條蟲,估唔到,死喇,一系就一哭二鬧三上吊來控制我。在唔得就抱曬女兒返娘家唔畀我見仔女同佢。非要我叩頭認錯加拜外母大人先或會有得傾。佢聽曬佢老母老竇話。要我D錢畀曬佢老母管。話為我好。做乜都生安百造些理由來話為我好。 唱到我衰曬,佢好曬。佢成個外家都認為我脾氣最臭,佢就得我好辛苦,嫁左畀我之後無好日子過,無幸福。我為個家同仔女做0既所有事,佢就有彈無讃。成日響仔女面前督我背脊。見人就講佢點對我好,一點都唔提我點為佢為個家。 我同乜人出街只要有個女人在參與就打爆我電話追我返屋企。話煲左湯等我。好日都唔專程煲湯畀我飲(次次都系先煲畀外家飲完飲乘至畀我),就系要等我要應酬公司D客時就來煲湯。真系一啖砂糖就一啖乜乜。同佢出街,周街都系女人嫁啦,望一望就話我鹹濕。有女人望我就話人發姣。我同佢出街乜都唔敢望嫁,淨系望住個地下0炸。仲有啊,我地結婚0甘多年,一年只得一兩次做做夫妻0野炸。若果唔系佢話要生仔女,就一次都唔會同我做喔。我可以節欲節到如今,好多結左婚既男人都話系奇跡阿。”、、、跟著來還有數落去的。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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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12-1-10 13:2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2-1-10 13: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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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這聖經經文,有主耶穌親自解釋

以 賽 亞 書 29 :

13


摘自聖經 馬可福音:

可7:6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7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8 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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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12-1-14 22:5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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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D:

是的,我們應該從心裏遵從神。我們繼續努力嘗試吧!

點評

858D  好,讓我們繼續努力從心裏遵從神 有我們的願意,主就會幫我們長進  發表於 12-1-25 11:56


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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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12-1-28 11:4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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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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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60#
發表於 12-10-17 19:08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54heima+的帖子 我當初都有迷失,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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