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之前同工人上左勞工處的時候,工人俾人問多兩問,已經認左我地俾左錢佢,佢收左。個主任即時話,咁你追乜呀?你要去小額錢債處追間公司,唔係僱主喎!!個工人話知。但之後,又去左勞資審裁處告我地,我即打去問勞工處,回覆係: 勞工處(自願調解) 同勞資審裁處(法庭)係兩個機構。
我地問咁果日工人認左收錢,你地會唔會交報告文件或上庭做證人??佢地話:唔會,除非法庭要求。SO 我提醒大家勞工處(自願調解) 同勞資審裁處(法庭)係兩個機構。
勞資審裁處的堂費係好少,相方都唔可以請律師。但輸左的一方就要俾堂費(堂費係包括:對方因此案付出的時間費用或車費)。如果你WIN左,工人就可以申請法援打上訴,到時就係法院打,價錢就唔同啦!!你就自己俾律師費。如果你都WIN左,工人話無錢,你的律師費都等於係自己俾。SO 我聽到就有”D”覺得,依個好似係無底的深潭。
有關出糧問題:我係出現金AND簽名的。有提款紀錄。
法官話:好多出支票、過數俾工人的,工人都話僱主俾完錢,要佢攞返出黎,或銀卡在僱主到,佢無收人工。SO 你有提款紀錄都無用,因為你攞錢唔一定出糧俾工人。又係睇法官信邊個。法官話佢自己都係俾現金簽收,工人要告佢,佢都無法。
有關放假日的問題:我叫工人在出糧的文件都有簽名,另外一張JUST FOR放假的文件,在每日放假的日子下面簽名。但工人第一次就話我迫佢簽的;第二次就話佢諗住簽左名,我會再俾錢佢,所以佢無放假都簽名。講得出就講。個官都有串佢,無假放你又做?你諗佢俾錢你,你無收到,你下個月又簽喎!!!
法官話:可以叫管理處的人作證,每星期個工人都有出街放假;加上CCTV的影片,證明工人有早出晚歸就更好。
老實講,我唔覺得法官或主任有錯,因為佢地都係為保份工,按本旨辦事。佢對唔對得住良心,我就唔知啦!!但佢地可以話有用案例嚇我地,但亦可講佢地用現實提醒我地。
我覺得最錯的就係香港的法律,保障的唔係香港人。
最衰公會的人走法律。利用工人的STUPID AND法律漏洞屈我地。官同主任都明知,最終我都被屈的錢多數都去左公會。
最傷心的係:我工人去的公會叫左”基督教”X”X”會。當日一出左庭,我問一個陪工人到庭的香港女仔,你地係”基督徒”,神喜愛公義的事,點解我的文件俾晒你睇,你地都知係咩事啦??做乜都要屈我??佢話:先要澄清”基督教”X”X”會”,已經一早被踢左出”基督教”只係個名稱上有依3個字。佢就話,佢都係義工陪工人出庭,所有文件都係公會的人睇,佢都係上左庭先知件事係咁。
我真係好傷心,依個公會令好多人都誤會係”基督教”,請大家唔好誤會。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