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winnie_sh 於 07-7-10 01:17 發表
睇下幫唔幫到你啦!
1.你SEND入境處所用理由係點?
2.如果寫明佢失蹤,你有無報警?
3.可以上勞工處比$50開FILE追討工人一個月通知金!
4.萬一工人一樣咁做,你有一個月通知金同佢對機票錢!
不過最重要 ...
原文章由 562005 於 07-7-10 14:32 發表
在合同中巳列明必需提供機票給傭工返歸。
而依家問題係why佢四個月前失踪,但可以留係HK咁耐唔係14日內要返歸.....比佢拖到今時今日
多口問句ops:" />ops:" />ops:" />
樓主:請問你當時有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