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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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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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4-10-6 00:48 |只看該作者
有關條文繞過大家爭議的同性婚姻,讓同性戀同居者可享有已婚人士的權利,包括領養
更鼓吹同居
如果在公眾場合講述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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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4-10-6 00:51 |只看該作者

回覆:sylvianyiuchun 的帖子

如在公眾場合講述反對的理論,例如教會講道,可能會被視為歧視,這豈非讓同運人士有大好機會打壓逼迫基督徒?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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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4-10-6 00:5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jfamily 於 14-10-6 00:56 編輯

點解人地揀邊個,同邊個戀愛結婚都關你事要你批准?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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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得好勳章


4#
發表於 14-10-6 00: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反對平機會用事實婚姻條文

一定要叫停,同居也算婚姻,咁要婚姻註冊處做乜,咁法律都唔駛守啦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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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得好勳章


5#
發表於 14-10-6 00:54 |只看該作者

引用:點解人地揀邊個,同邊個戀愛結婚都慣你事要

原帖由 sjfamily 於 14-10-06 發表
點解人地揀邊個,同邊個戀愛結婚都慣你事要你批准?
冇人唔比你同性戀,但冇需要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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