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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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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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11-10 18:56 |只看該作者
為何飽受佔中折磨的市民向黃之鋒掟蛋要坐兩個月監,熱血公民成員在法院內施襲也只是判社會服務令?今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的一宗裁決,引起無數市民質疑。


事緣熱血公民成員朱寶生因涉嫌在今年2月,旺角暴動案件提堂聲援被告時,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內襲擊一對男女,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控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藍絲被打便得不到法庭重視?
判決一出,網絡上即議論紛紛,不少人拿此案與黃之鋒被掟蛋案比較,兩案被告都是被控「普通襲擊」,然而當時因一時意氣而犯錯的小市民卻被判囚兩周,質疑法院對反佔中市民與佔領旺角的熱血公民成員雙重標準。

也有網民一語中的:在被打與被掟蛋之間,究竟邊一樣比較傷呢?是否藍絲被打便得不到法庭重視?

翻查案情,被朱寶生襲擊的男女其中一人是「保衛香港運動」組織成員,屬一般認識的「藍絲帶陣營」。


http://hkgpao.com/2016/11/%E8%9B%8B%E6%8E%9F%E6%B2%B3%E7%AB%A5%E5%9B%9A%E5%85%A9%E5%91%A8vs%E7%86%B1%E7%8B%97%E8%A5%B2%E4%BA%BA%E5%88%A4%E7%A4%BE%E6%9C%8D-%E9%BB%83%E7%B5%B2%E7%8A%AF%E6%B3%95%E7%BD%AA%E6%B8%9B%E4%B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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