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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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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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6-11 22:31 |只看該作者
鄭經翰: 曾志豪比喻不倫
《信報》讀者之聲:

曾志豪:

昨天無意中看到你在《信報》發表的專欄文章〈僭建照妖鏡〉,既令我覺得你是在攬鏡自照,更令我想起當天你來向我求職、一臉好想成為名嘴的神情。

雖然我十分之不齒你在「梁思浩事件」上賣友求榮的嘴臉,但仍抱着「人在做,天在看」的態度,對你疑中留情。而《信報》讓你每周寫三天專欄,與資深專欄作家徐詠璇平分春色,也令我對你更加願意「聽其言,觀其行」。

殊不知,你竟在〈僭〉文對我作出點名批判,更居心叵測地以不倫不類的邏輯混淆視聽,有失斯文,情何以堪?

你在文中打了一個蠱惑有餘、狗屁不通的比喻,說:「有人隨街吐痰,執法人員上前票控,吐痰者回應一句:『大班話齋,全港可能每兩個就有一個隨地吐痰,點解要捉我先?係咪因為我吐痰吐得有型你針對我先?你唔捉其他人?新界都有人吐痰,香港島半山都有人吐痰,你唔捉佢哋?你呢啲叫選擇性執法,必要時我會成立『全港吐痰大聯盟』同你打官司﹗』」

這是什麼狗屎邏輯?套用引申你的比喻,我一直要追問的是,八十萬個僭建物,儼如八十萬人光天化日、明目張膽排排企一齊吐痰,你捉邊個?你憑什麼準則捉阿甲不捉阿乙?你捉阿甲不捉阿乙,不是「選擇性執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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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照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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