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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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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靈勳章


1#
發表於 08-12-22 00:57 |只看該作者
這是從一網站看到的文章 - 「一位警察(一位港人)的心聲」,雖然字數頗長,但值得一看

首先, 我希望看過我的網頁的朋友. 不要再抱有, 警察只有吸煙, 賭博, 好色等等不良習慣. 其實每個行業都有上述之壞習慣就如廚子, 司機, 地盆, 酒家, 酒店, 清潔...等等 只是香港人被傳播界誤導. 覺得警察非常壞. 就算有部分警察真的壞, 他們都只是對他們自己做成壞影響. 不會連累其他人 為甚麼大部分香港人對香港警察那麼不公平? 那麼偏見?

警察原本是我從小一直夢想的職業, 因為我童年時看過一套電視劇"新紮師兄"我很想造到劇中的角色一樣, 結果我又幸運地實現了. 但是很可惜, 當我真正成為警察後, 我發覺香港人, 很可憐. 自從1997年後, 香港回歸中國後, 香港人的質數越來越差. 我同意所有人都應該僧取自由. 但是如果未學會遵守以及尊重,
僧取自由就會變成風狂的混亂地僧取由自由而得到的好處. 香港現在正是這樣. 香港人與大陸來往越緊密就越將大陸的"沒有規律" "欺善怕惡"帶回香港.現在香港人比我的感覺已經比很多內地人差.

一件事原本是錯的, 只要沒有人罵, 沒有人捉, 就沒有人覺得是錯. 就算有人出來罵他, 他只要夠大聲, 夠惡又一樣會變成正確的. 回歸之後僅三年半,號稱全亞洲最優秀警隊之一的香港警隊,士氣已跌至谷底,加上停職支半薪的新措施實施,引致警員人人自危,少做少錯,但求自保。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請大家試看下列現象:

政府軟弱、領導無能
電影、漫畫、報章、雜誌等,經常視警察如仇人,事無大小都借題發揮、誇張醜化、針對
漫罵以廣銷路,政府官員則本著言論自由的原則而視若無睹,助長風氣。而市民亦跟風,依樣葫蘆羞辱警員,引致前铫人員在執法時,經常被市民當眾辱罵,有如喪家之犬。

違例司機們在求情無效之後,將不快情緒發洩在執法者身上,政府的態度是縱容,要求我
們啞忍,就算被無理地問候雙親也需啞忍。代客泊車者,經常霸佔合法車位,以致其他人仕無使用,當警員或交通督導員執法時,往往被大漢們包圍,遭恐嚇和辱罵,更在巡邏或抄牌時,被隱藏者投擲水袋雜物作發洩。
售樓或娛樂場所開業時,數部旅遊巴士載來數佰大漢霸位或騷擾,警員到場亦祇能維持秩
序,沒有違法便不能介入。
新界八鄉跳蚤市場爭利益,兩黑幫共數佰人,分別以紅或白衣服蒙頭作記認晒馬,有如兩
派忍者準備開片,警員亦祇能居中分隔,不敢拘捕。

上水石湖墟收地事件,政府部門用盡一切方法依然無法收地,故此要求警隊保護強行收地
。當警員被石油氣樽和磚頭雜物狂擲、被開山刀和長矛亂砍猛刺時,上頭還不斷命令前铫警員克制、容忍,任從攻擊發洩。

學生霸佔政府總部正門前賴死示威事件,學生們漠視政府清場之指令,還在被警員抬離時
反抗,引致警民衝突,但全港市民都缌起指責警方不是。

新春期間,新界八鄉團拜,地方勢力全不放警方在眼內,在警員正式警告之後,依然當著
數十名軍裝警員、地方領袖和傳媒面前公然犯法,燃放三串各長百米的爆竹,視法律如無物。然示,來自高層的指示卻是高度忍讓,避免警民衝突。 反黑查牌行動,持牌人態度囂張,公然以粗言穢語,當眾高聲辱罵領隊警官,並揚言來查一次便罵一次,看誰丟臉。

最近元朗區反黑大幫,不敵地方黑幫頭目事件,誰是誰非暫未有結論,但警隊士氣已經大挫。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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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12-22 00:58 |只看該作者
一位警察(一位港人)的心聲 <2>

警察是人、不是工具
面對蠻橫無理、違法犯紀的市民,政府可以運用的最後手段是警隊,而警員面對市民時,會因應對方使用的武力而採用適當的反應。可是,這頭訓練有素、身經百戰的雄獅,卻處處被軟弱無力的政府拑制,變成一隻無牙無爪的紙老虎,在無能怕事的領導之下,更變成一頭任人發洩出氣的病貓。

政府不斷推行的新政策:包括執法者變成服務者、資源日減而要求日增、長俸制改為合約
制、減薪減福利凍薪、表現與薪酬掛鹇、人權高漲自由掛帥…,前铫人員除了忍氣吞聲之外,還被市民濫用投訴機制作為打擊的手段,現在政府更落井下石,通過停職支半薪措施,使原本已經千蒼百孔、傷痕纍纍的警隊雪上加霜。

請問,有多少人關注我們的感受,警察是人、不是工具,我們也有情緒,作為一個執法者
,我們需要執法者應有的權威和尊嚴!

自然定律
讀書時,校內秩序由風紀糾察執勤維持,無論閣下是否尊重他們,校方都絕不會容許任何人羞辱當值的人員,因為這是對制度、對校方的不尊重。

辱罵公職人員,在英國是一個可拘捕的罪行,可是香港的英式法律中,卻刪除了這一條保障前铫人員執法尊嚴的條例,表明政府本身並不尊重前铫公職人員,我們身為基層人員,還有何話可說呢?

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除了需要一套公平和嚴謹的法律外,還需要由一群公正而有效率的執法人員去執行法律,社會秩序才能得到保障。

執法者和違法者永遠都是對立的角力者,在法治天秤之上,正邪力量是此消彼長的。故此,違法者總是千方百計地鑽法律的空子,同時盡一切手段去打擊執法人員的效率,以期達到他們那為所欲為的目的。這些自然的定律,是古今中外皆不變的定律,可惜,目睹違法者佔盡上風的今天,市民依然未能醒覺到燃眉的危機,試問,在一個警察無能的社會中生活,最吃虧的將會是誰呢?

上下不同心
法例是死物,需依賴一群有使命感、有效率、具勇氣、肯承擔、並且不怕犧牲的執法人員去執法,法治才能落實的。

可是,政府高官及警隊高層,對外則處處退讓,但對內則加強控制,生怕得罪市民,招惹麻煩,影響仕途,如此氣候,怎能不嚴重打擊執法人員的士氣呢?

回歸後的今天,有沒有任何具公義的官員、議員,肯為我們基層前铫執法人員著想,立法通過「辱罵公職人員」這條例、為我們基層前铫執法人員爭取回這一丁點兒起碼的尊嚴呢!

停職支半薪的措施,並不包括警司及以上職級人員,為何會如此厚此薄彼呢?是否正正表明警司及以上職級的人員,是不會犯錯呢?就是犯錯時他們也可享有特權呢?

人權壓警權
市民口口聲聲警權過大,但有否張開眼睛看清楚,現時的法例是如何的不濟,以致警察無力打擊違法者呢?

人權法實施之後,多條預防性的條例被撤銷了,巡邏人員在罪惡黑點遇到可疑人物,盤問時他可以十問九不答,就算在他身上找到可供作案的工具,也奈何不了他。屋中經常聚集飛型男女、霸佔休憩地方通宵達旦,盤問時亦不合作,我們也無計可施。

遊行示威人仕,隨時任意上街,並專挑繁忙時間、通懼大道、不理公眾秩序安寧,我們還要抽調人手配合他們,不得異議。

在工作地方見到非法勞工工作,如果他們保持箴密,我們也不能起訴。發現非法入境者匿藏在山頭,身上搜出螺絲批、小刀、手套及明顯不屬于他的財物等,如
果找不到爆恾案現場供調查校對,時間一到,就是如何可疑也需將人與物一同送回內地。

老婆經常被老公虐打,鄰居報警求助,警員目睹女仕傷勢,忍不住告誡其老公,到頭來被其老公投訴無禮貌,一樣會被上司警告處理不當。

酒後駕駛的涉案者,案發後昏迷或假睡,我們也不能要求醫生抽其血液作化驗。

特警包圍悍匪巢穴準備攻擊之前,規定需向對方先行發出警告,不得突襲。

利用雷達偵查超速車輛,不能隱藏雷達,並需在前方豎立警告牌。

實例多不勝數,現在市民已經高高在上,相比之下,我們這些公僕簡直馴若羔羊,有如紙板警察,但最嚴重的惡果,是有組織犯罪者,他們簡直惡過市民數以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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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8-12-22 00:59 |只看該作者
一位警察(一位港人)的心聲 <3>

如何打擊黑社會
一直以來,黑社會垂延龐大的非法收益,會不擇手段去打擊執法人員,這是一場長期而艱苦的鬥爭,但彼此勢力並非平等的!

黑社會的會藉是終身制、權力可24小時隨意行使,沒有太多約制,更可各師各法表現爭取出位鑥職,就是在監獄中和身處外地,他們一樣具備影響力。

警員並非終身制,因為會退休、調職、停職、甚至革職,下班後不可隨便表露身份,工作時及下班後都被制度緒多制肘,如果閣下希望平步青雲,絕對不能冒險犯錯,就是被黑幫份子挑釁,還不是一樣忍氣吞聲!而身處外地時更沒有任何權力,如果不幸坐牢時下場則更悲嵻,故此,相比之下,高低立見,試問憑甚麼來反黑?

自稱為三合會會員、身為三合會會員或職員等罪名,基本上已經過時,不能有效地打擊今天的黑社會份子,試看兩位世襲黑幫龍頭大佬,在華人社會中誰人不識,但他們依然統領著香港其中一個最大的黑幫,他們還拍英雄電影,親身出鏡、歌頌黑社會、美化黑人物、毒害年青人的心靈,還順便清洗黑錢,政府可以奈何他們嗎?有組織罪行條例可以奈何他們嗎? 黑幫成立保安公司,收保護費變成收保安費、管理費。大耳窿搖身變成財務公司、賣淫集團變成模特兒公司、伴遊公司。黑社會已轉為企業化專業化經營,知名的黑幫頭目,表面上成為殷實商人、有為青年,並名正言順地與政客拉關係,互利互惠,走向黑金政治。

荊棘滿途
法治社會講証據、講公正、明知黑幫包娼庇賭、走私販毒、恐嚇勒索,沒有受害人敢站出來指証他們,怎麼辦?就算有保護証人計劃,又有多少人願意接受保護呢?警員臥底亦需付出高昂的代價,甚至有可能摧毀該臥底警員的一生前途幸福,但試問有多少人知道內情、關心他們呢?因為當事人不能講,他/她們的上級亦祇為成功,不理下屬死活。

昔日油尖反黑雙煞,涉嫌與黑幫有密切關係,加上涉嫌貪污受賄,被停職調查超過兩年,最後被革職。諷刺的是,他們停職期間是支取全薪,而且專心修讀律師學位課程,並于革職後正式掛牌當律師,為黑幫當法律顧問,與警方對著幹。基于他們的背景和專業知識,一般的警務人員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處處吃虧。

黑幫勢力在人權法和私隱條例實施之後更不斷膨漲,氣燄更為囂張,這個已是不爭的事實。黑幫份子更事無大小,經常濫用投訴機制,打擊前铫人員士氣,而政府及警隊高層更配合這扭曲的歪風,實行向停職警員發放半薪的新政策,引致各前铫人員明哲保身、少做少錯為妙。

齊心才能事成
不少現象已証明前線警員的效率大不如前,但大部份人祇將責任歸究于前線警員身上,彍避背後的實際問題。香港法律是需要在毫無疑點之下証明被告有罪,人權法更使罪犯如虎添翼,使執法工作難上加難,面對今天嚴峻的的社會現象,立法、司法和執法部門應著手正視問題的核心,將有組織罪行條例普及到街頭層面,才能有效地針對地方惡勢力。政府亦應提供更多支援給基層前線警員,以加強對違法者的打擊力度,使違法者有所顧忌,不敢挑戰法律、不敢挑戰執法者。

在高位的官員應多點微服出巡,親身體驗一下外間之工作實況,才能真正瞭解現實的需要,彼此感同身受,上下一心地面對問題。

最後,我可以告訴大家,很多基層同事已經對警隊心灰意冷,祇是還未死心而已。如果廣大市民不珍惜這群曾經是全亞洲最優秀警隊的成員,他們祇能被過採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態度,明哲保身、放軟手腳,最終受害的都是你我的妻兒子女、被欺瞞的市民!重好意思話人地警權過大,用腦子想想啦,義和團~~

就連成年人也不規舉, 小孩子又怎會聽教呢?
其實環看其他國家的警察, 那裡有像香港警察隊般斯文?
只有香港警察隊可以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 我真的不明, 為什麼, 還有人時常稱香港警察, 警權過大?
現在連小孩也不怕警察, 大賊又怎會怕呢?
請大家不要再對警察抱敵對的想法, 要是這樣下去,

香港就再難找到好警察,稱給我們多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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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22 01:1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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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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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8-12-22 01:21 |只看該作者
我都有朋友做警察, 只係大家了解多啲, 對大家都公平啲. 當然每行都樹大有枯枝, 但是否否定晒全部人嘅付出. 如果無晒警察, 香港會變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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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8-12-22 01:3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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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22 01:4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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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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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靈勳章


10#
發表於 08-12-22 01:42 |只看該作者
示威的韓農是你家人?朋友? 你怎知道他們是善良? 他們是受僱末來港示威, 他們破壞公物,攞啲鐵枝做武器, 去攻擊香港警察(他們全是香港人, 有我們的朋友或家人), 有個女警更被他們劃花面(毁容). 不是不比你示威, 但要和平啲.

皇后碼頭已經清塲, 但嗰啲大学生公然漠視法律, 大吵大鬧破壞社会安寧. 如果個個都不守法, 要法律嚟做乜? 大学生, 示威人仕就係專貴, 犯法不須受罰. 啲毒犯大賊就係低死, 可以重罰, 嘩! 乜唔係人人平等, 犯法要入警署都有等級分, 究竟係警權過大? 定係民杈過大? 究竟點教下一代要守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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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22 01:5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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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8-12-22 02:0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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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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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8-12-22 02:07 |只看該作者
其實士氣差,又豈只警察呢?所有如果97年前已經成為公務員既人士,好感覺到過渡97之後,由老彭攪咩服務承諾、挑起人權、私隱,再經老董攪商人治港,到老曾俾左派扯住黎玩,攪到兩面不討好,俾民主派按住黎玩......成個公務員體系已成散沙,高位人人想順應民意,等自己輕易過渡,安樂退休;前線公務員冇上級支持,人人抱住得過且過,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既心態去辦事。呢d咪係惡性循環囉。

警權如此薄弱,再加上經濟低迷,香港前境都好危險,希望香港係黎緊呢段艱難歲月唔好出亂子。以前人人面對困難靠自己一雙手及腦袋,如今既人面對困難就係政府既責任,自己毫無承擔,咁既社會係最容易出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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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靈勳章


14#
發表於 08-12-22 02:09 |只看該作者
首先呢篇文章唔係我寫, 我睇完後覺得他們有他的難處, 啲人成人講投訴, 依家只会聽市民話, 啲傳媒又作大, 你嚟做執法啦, 点做? 好大壓力, 無上司會幫下屬, 一話比人投訴就彈開晒. 之前都有人自已違例泊車比人告, 重話人好告佢, 又影片上網話警杈過大. 又話唔可以拉雞, 要合法化. 每人都只会從自已出發, 係唔係公平呢. 教師, 牧師, 神父, 銀行職員, 律師, 医生都有人犯事, 又無人話佢哋. 可能警察工作範圍太大, 成日都要接觸市民, 如果把工作範圍收細, 或可以避免衝突. 如果示威無人理的話, 佢哋做唔到宣傳的效果, 佢哋自然会收檔, 又唔便浪費警力. 啲市民唔好吓吓揾警察, 又可以少啲浪費. 唔会有越來越多警察自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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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08-12-22 02:1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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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22 02:1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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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22 02:1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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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靈勳章


18#
發表於 08-12-22 02:33 |只看該作者
大家都有睇到佢哋係灣仔坐係地下, 令到交通大亂. 而且佢哋自已更改示威路線, 已經可以立即要他們停止, 但他們無理会警告, 即係非法習會, 已經可以拉佢哋. 電視都影住啦, 係位佢哋唔守法在先, 請問你去任何一個国家, 須唔須要守人哋法律? 是否提出檢控不是警察決定, 是律証司決定. 警察清塲拉人無犯錯, 而律証司基於任麼理由唔提出檢控就唔知啦.

另外搜唔搜身除視乎你犯乜嘢案之外, 重有其他原因可以搜查, 報紙都有講, 入監倉以跟據安全為由可以搜, 但是否剝光豬就不得而知, 你又不在塲, 點知點搜. 佢哋為咗宣傳乜都可以作大, 如果唔係边有人理佢.


原文章由 大黃貓加菲 於 08-12-22 02:06 發表

示威的韓農我有朋友報導過他們的示威﹐確實有警察在沒有證據﹑沒有依照合法程序就要拘控他們

但係事後﹐全部警察提出的檢控﹐都證明不成立﹑而且有涉嫌冤枉人﹑利用司法程序打擊/玩人的做法

就算你上面描述的全部係真﹐咁代表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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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08-12-22 02: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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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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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08-12-22 23:29 |只看該作者
我唔介意進步,但點解要係英國人臨走之前攪呢D野?究竟人權、私隱又係咩一套?以前香港唔講呢套,你身為人子女又俾人侵犯過咩人權、私隱?樂於洗眼恭看。

英國人統治時期,邊有咁多及大型遊行、示威?佢地會批咩?89年民運反對中國咪批你遊行囉。果時都不知幾寧靜,我覺得雖冇咩人權法、私隱條例,但整個社會氣氛和諧過依家有呢嘜法多多聲。

依家黑社會都高舉人權、私隱,令到警察難以執法,點止黑道,小朋友俾阿媽、阿爸打兩下、鬧兩句、甚至禁止打機又報警勒,人權吖嘛,你唔好話咁既小朋友唔啱呀!佢地一樣有人權架,香港人既大陸老婆落黎生,又話公立醫院收佢地非本地居民價,係剥奪肚內BB既人權。

對果D奉公守法既市民,人權、私隱根本係多餘,一等良民個個有自尊、有尊嚴,就算係條街俾警察查身份證又點啫,洗咩要呢D野做護身符,光明正大。咩人權、私隱係果D見光死既人既蔭頂。

被拘留必定要由同性搜身,甚至通櫃,呢個係程序指引,覺得唔啱,可以經議員去推翻呢個程序吖,呢個程序係防止有人私藏違禁品,係羈留倉內發生自殺、傷人等事故,覺得有問題唔犯法咪唔會俾人拉入羈留倉,係要挑戰法紀,入得甕就要預左有咁既對待架啦!

原文章由 大黃貓加菲 於 08-12-22 02:16 發表

服務承諾、人權、私隱﹐其實都係進步 -- 你希望你子女人權、私隱給人侵犯嗎﹖你覺得公務員不該在人權、私隱上要注意保護嗎﹖
作為普通市民﹐我樂意看見更多保護人權、私隱﹑限制官員/公務員行為的規則出現。 ...

[ 本文章最後由 SandyKL 於 08-12-22 23: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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