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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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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7-4 01:18 |只看該作者
地點﹕大航假期有限公司-旺角店-彌敦道655號1006A (T: 35984296)

時間﹕2009年7月2日-約下午6:25至7:00

人物﹕本人, 大航職員張XX(總監)、女職員黃XX、陳XX(自稱東主)

事緣﹕本人於2009年7月1日,與父母3人到屯門分店,由母親經一位女職員報了4位於7月11日到中英街之1日團,該職員出單後叫母親看單上人名有否錯誤及簽署,並繳交款項後離去,母親將收據交給我保存。

另外,因為本人會于7月4日到澳門,向另一位女職員查詢7月4日澳門的酒店價(回覆為$450君怡酒店)。

經過﹕7月2日, 母親致電該公司打算提供其回鄉証號碼,職員指出發日期為7月4日,母親向其職員指出日子錯誤,但該職員指電腦只見到這日子。經母親通知本人後,本人查看收據發現日期為7月4日, 而並非我們要求的7月11日。因此,經致電該司後,本人於上述時間(7月2日)及地點要求佢地更正出發日期。但該司張XX、黃XX指母親已在收據上簽署,更正出發日期或退團必須收取每位$30(共$120)。本人解釋因為報名時的職員只叫母親核對姓名後簽署,並没有讀出出發日期,並且指出本人7月4日是自行到澳門,並有詢問該司7月4日君怡酒店的收費為$450,所以屬該報名職員的疏忽,因此該公司須免費更改出發日,經數分鐘的和平商討後,當中無人說過粗言或動手,張XX及黃XX只經堅持收取$120,張XX並有大力拍枱並呼喊”唔好左住我做生意!” 、"我唔係同你打工!" 、"我係最大,你咪去消委會投訴"等較強烈的用語,黃XX更指要求報警,我真係火都黎晒,回應她“你咪報LAW”。黃XX先後2次打電話報警,對話中指有客人滋擾搞亂等說話。另外,張XX指令黃XX打給”X哥”, 當中談話內容有中指有客人“發癲”等不禮貌用詞。本人問黃XX咩名,但她不作任何回應。叫張XX交名片,佢又話做緊個客,做完先俾,但個客走埋,佢仲係到打電腦,直至警察到來,佢即刻取出幾張名片起身走出去。

3位警員其後到達及了解事件後,指示自行解決。本人向警員指佢仲未俾卡片我去消委會投訴佢,佢先俾張名片我。我緊係叫佢寫埋個女職員咩名拉。我話我唔去個團架啦,叫佢退錢,佢居然係D警察面前話唔去D團費無得退喎,真係火又黎多次。我話你頭先話退團每位要扣$30喎,佢先話OK。

最後,本人退團及被該司收取$120手續費。離去時於電梯大堂有1男子自稱為陳XX,為大航東主及留下電話給本人,他問我點呀咩事呀,並指他只是做生意,去旅行唔好唔開心喇,並指出願意私人賠償有關的$120,本人拒絕並指應由公司名義作賠償,他稱不能。之後本人離開該司大廈。

亦未見過咁咁咁咁咁咁咁差的服務。

本人在該司內只以一般方式進行投訴,但只是過了幾分鐘,黃XX就2度報警,未知有否濫用本港報的報警制度,未知是否算為浪費警力,以致影響其他真正有需用的人士。
真係唔知佢有咩理據可以去報警!!!!, 有幾個各係度,又有CCTV影住,佢都扮醒咁打電話報警仲話有人搞亂。離譜到極!!!
真係以後唔會貪平,去報呢D咁賤的小旅行社。搞到俾人屈$又浪費咁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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