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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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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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1-19 14:45 |只看該作者
想問清楚假期的計算方法...

工人第一張約到期, 已續約. 現還有一些假期未放, 所以要她放假或以錢代假.

她這兩年每年分別有7日年假+12日法定假期, 即7+7+12+12=38日, 而她放了22日假 (不計每週放的例假).

法定假期好像不能以錢代假, 那麼我是否要她放了餘下2天的法定假期, 而其餘14日則補錢?

好像有些僱主將年假和法定假期混合一起重疊計算便可, 不用補這麼多假或錢. 我工人的朋友都沒有放這麼多假或補這麼多錢的.

那種計算方法才對?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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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2#
發表於 11-1-19 15:22 |只看該作者
法定假絕不可同年假重疊計,根本係兩樣野黎。

法定假仲要係不可以$$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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