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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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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發表於 16-8-17 15:48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 方方媽媽 的帖子咁其實好唔make sense

原帖由 Tingche 於 16-08-17 發表
本帖最後由 Tingche 於 16-8-17 15:43 編輯

回覆 方方媽媽 的帖子
你估個個屋企都可以留佢係到幾日咩。。 人地都係做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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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發表於 16-8-17 15: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月牙兒♡ 的帖子

佢冇責任幫人養幾日,佢唔係主人, 咁佢當初咩原因執佢返屋企?佢冇責任幫人養幾日, 佢唔係主人, 咁佢又有權決定隻雀邊個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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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發表於 16-8-17 15:48 |只看該作者
Sumyeema1 發表於 16-8-17 15:43
麻煩你睇下原 post, 果位 JM 已經講咗佢有難處,有貓又有 bb, 個環境對隻雀都有危險。

點解大家唔體諒 ...

佢哋都只企喺原主角度去諗,冇諗過人哋對隻雀係冇責任嘅! 爭少少就可以物歸原主,但人哋又點知爭少少? 記住,冇人有義務照顧隻雀!所有責任同risk都應該係原主自己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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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發表於 16-8-17 15:49 |只看該作者
微糖@wonderL 發表於 16-8-17 15:34
同意,無奈呢度公海, 一被人 圍開 就會瘋擁而上 來去都係個D人

我睇到正,反,雙方都係講道理,而不是你所講“圍插”, 你有理據也可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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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發表於 16-8-17 15:49 |只看該作者
Tingche 發表於 16-8-17 15:38
回覆 微糖@wonderL 的帖子

冇錯
點解唔可以好好地講 ..... 樓主亦唔係想公審人 ,只係緊張小動物,
我重發現 來去都係個D 會員 去圍插人 事件本身根本冇對錯之分 人人處理方式唔同
可能圍插係佢地 既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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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發表於 16-8-17 15:5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umyeema1 的帖子

其實我冇激動, 我只係心平氣和長氣左少少同你講返件事, 我絕對冇攻擊你之意, 咁原post樓主 佢明知自己有貓又有bb, 咁佢當初都有原因執佢返屋企, 原因係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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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發表於 16-8-17 15:50 |只看該作者
Tingche 發表於 16-8-17 15:48
回覆 月牙兒♡ 的帖子

佢冇責任幫人養幾日,佢唔係主人, 咁佢當初咩原因執佢返屋企?佢冇責任幫人養幾日, ...

如果隻雀冇執返嚟,飛走咗,原主一樣係失咗隻雀。

由佢比隻雀走咗開始,佢已經失去。呢個係人生,係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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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發表於 16-8-17 15:5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微糖@wonderL 於 16-8-17 15:52 編輯
月牙兒♡ 發表於 16-8-17 15:41
你咁講就唔啱,大家都回得,你唔應該標籤人去製造弱者效應,講事實,我係個姊妹就唔會執隻雀,佢死咗都唔 ...

咩叫岩同唔岩

我唔識分
sorry


咩叫弱者效應



咁複習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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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發表於 16-8-17 15:51 |只看該作者
月牙兒♡ 發表於 16-8-17 15:48
佢哋都只企喺原主角度去諗,冇諗過人哋對隻雀係冇責任嘅! 爭少少就可以物歸原主,但人哋又點知爭少少? ...

有理講不清,睇完呢件事,以後都係少管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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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發表於 16-8-17 15:52 |只看該作者
mickey2013 發表於 16-8-17 10:11
事緣:佢係BK話執到隻雀, 我提佢上網POST係facebook幫隻雀揾主人, 但佢竟然轉頭隨便俾個聲稱有興趣養既人接 ...

建議樓主search下愛協d新聞,
愛殺動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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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發表於 16-8-17 15:52 |只看該作者
微糖@wonderL 發表於 16-8-17 15:49
點解唔可以好好地講 ..... 樓主亦唔係想公審人 ,只係緊張小動物,
我重發現 來去都係個D 會員 去圍插人 事 ...

樓主唔係公審就唔會開帖話人啦!你顛倒是非仲講到佢係被欺凌,邊個作惡在先?你咁是非不分?不停搬龍門,將事件轉化成呢度幾個活躍會員欺凌佢?你咁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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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發表於 16-8-17 15: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微糖@wonderL 的帖子

我來來去去都係講緊件事既重點, 就唔明點解會覺得我好似去攻擊佢地咁, 我仲慘啦, 一次過比幾個圍, 我冇攻擊之意, 我講黎講去都係果D , 因為我唔覺得可以將條生命比一個唔識既人任意決定花落誰家, 原POST 樓主既然可以任意將雀送比是但一個人, 咁佢當初執佢返屋企又係咩原因? 就算去領養小動物, 都要申請、影相、定期家訪, 為既係怕有人拎左小動物返屋企唔知點對佢地, 所以我唔明一隻有生命既小動物, 佢地可以圍並且講得咁兒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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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發表於 16-8-17 15:54 |只看該作者
Sumyeema1 發表於 16-8-17 15:51
有理講不清,睇完呢件事,以後都係少管閒事。


根本就係

比我就 唔會評

事物唔係非黑即白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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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發表於 16-8-17 15:54 |只看該作者
Sumyeema1 發表於 16-8-17 15:51
有理講不清,睇完呢件事,以後都係少管閒事。

所以話閒事莫理係啱嘅。由得隻雀飛走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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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16-8-17 15:5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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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隻雀冇執返嚟,飛走咗,原主一樣係失咗隻雀。但依加原POST執左隻雀返黎, 又送左比人, 原主一樣係失咗隻雀。
咁原POST執返黎做咩呢? 咪多此一舉, 話唔定佢唔執隻雀, 個主人仲搵得返。

咁照道理, 失蹤人口都唔洗搵啦, 係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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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發表於 16-8-17 15:58 |只看該作者
隻雀有咩際遇係佢既造化, 新主人可能仲飼養得好, 飛走咗重投大自然懷抱, 可能仲自由自在....
子非雀, 焉知雀之樂?
吾乃人, 只知打麻雀之樂。
TAKE IT EASY, 冇一件事係完美。
你若盛開, 蝴蝶便來!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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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發表於 16-8-17 16:00 |只看該作者
Tingche 發表於 16-8-17 15:47
回覆 Sumyeema1 的帖子

科技發達好處就係唔見野都可以好快搵得返, 咁其實你做咩要上bk? 都係上網上線, 就 ...
其實你真係可以睇下關於尋雀主既原post,都係BK,前日的post,果位JM已經努力去搵雀主架啦.
唔係果位JM救隻雀,隻雀應該已經"走左"啦....
如果因為自己屋企無條件養隻雀就唔應該收留隻雀,咁隻雀條命仔就真係凍過水.
佢救左隻雀,最終又搵番雀主,只係中間有另一人好心領養隻雀一日姐,我真係睇唔到有咩需要開post話人囉.
咁樣攪法,真係無人敢做好事架啦.
果位JM既救雀行為,點都係有功又有勞囉,亦無傷害隻雀呀.
可能,有更好的方法去處理件事,但任何事都永遠有更好的方法去處理,唔可以因為仲有更好的方法,就抹煞別人的一片好心,再去指責人架嘛.


象牙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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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發表於 16-8-17 16:01 |只看該作者
Sumyeema1 發表於 16-8-17 15:34
如果你係要上網上線,咁隻雀根本属於大自然,不宜做竉物添

打錯,係上鋼上線…

唔怪得有人話我做咩上bk.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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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發表於 16-8-17 16:01 |只看該作者
Tingche 發表於 16-8-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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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隻雀冇執返嚟,飛走咗,原主一樣係失咗隻雀。但依加原POST執左隻雀返黎, 又送左 ...

你又錯。人係父母所生,雀仔係屬於大自然,衣家唔係父母搵仔女。

我最怕你呢種人同動物都未識分開嘅。

隻雀執番嚟可能因為天氣惡劣,個姊妹好心執佢返嚟,咁都要怪人,冇嘢呀嘛?

如果隻雀係留戀主人,佢識得返屋企嘅。

佢想走就已經係自由身。

我覺得唔理佢係最好。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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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發表於 16-8-17 16:06 |只看該作者
Tingche 發表於 16-8-1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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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來去去都係講緊件事既重點, 就唔明點解會覺得我好似去攻擊佢地咁, 我仲慘啦 ...

講到尾,你哋愛動物定到要求咁嚴謹,真係應該由得隻雀自生自滅。

我最贊成呢個做法。

個姊妹又唔係要收養,佢並冇你講嘅咁多責任,硬要將呢套套落人度,公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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