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電台第二台唱片騎師梁奕倫(載自港台網頁) | [/td][tr][/tr] | 港 台 節 目 主 持 梁 奕 倫 , 承 認 串 謀 詐 騙 , 裁 判 官 將 案 押 後 至 下 月 七 日 判 刑 , 期 間 獲 准 保 釋 , 等 候 社 會 社 務 令 及 背 景 報 告 。 至 於 同 樣 被 控 串 謀 詐 騙 , 他 的 姐 姐 梁 慧 嘉 , 就 獲 控 方 不 提 證 供 起 訴 , 撤 銷 控 罪 。 辯 方 律 師 求 情 事 指 , 原 名 梁 家 輝 的 梁 奕 倫 , 並 無 案 底 , 今 次 事 件 只 是 將 撰 稿 費 透 過 他 姐 姐 的 戶 口 , 轉 到 另 一 名 屬 於 港 台 的 自 由 撰 稿 人 , 梁 奕 倫 及 其 姐 姐 並 無 得 益 , 有 關 的 撰 稿 及 資 料 搜 集 亦 已 完 成 , 港 台 於 過 程 中 並 無 損 失 。 梁 奕 倫 01 年 聲 稱 姐 姐 曾 替 港 台 撰 稿 , 收 取 酬 金 106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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