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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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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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8-1-28 17:57 |顯示全部帖子
食左肥雞餐就唔可以用合約形式聘任呀﹖
唔明wor,好多DJ都唔係港台員工,只係以合約形式聘任,有咩問題﹖間間公司都有perm位同part time,d福利同長俸都唔同,真係唔明,點解一定要走!

我呢d婦孺之見,還請有關當局解釋解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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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8-1-28 18:13 |顯示全部帖子
原文章由 CBBCBB 於 08-1-28 18:08 發表


真架!我讀書時(197x)開始聽佢地兩個做節目(好似叫"車天車地"),果陣時佢地拍緊拖,後尾因性格不合而分手,車小姐好傷心,幾年後就同張生一齊 ...


唔係幾襯咁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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