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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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9 17:18 |只看該作者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13:1-7)

從上述經文可以看見,神吩咐基督徒要順服政權,不單只基督徒要順服,而是人人都應該順服政權。

佔中運動是違法的活動,並且是抗拒政權的運動,基督徒不應支持他人犯法,更不應參與這類活動。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既然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香港政府的權柄也是出於神的,因此佔中運動不僅是抗拒香港政府,更是抗拒神的命令!

佔中運動既然是抗拒神的命令,基督徒應該反對佔中,而非支持他人悖逆神的命令。不要像一些人說"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佔中",這是明顯違背神的旨意。

難道神支持世人或祂的兒女反抗自己的權柄?祂決不會這樣。

神警誡我們:抗拒政權的必自取刑罰!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不參與反抗政權的運動,就不用怕軍警。

佔中者阻塞道路,是為著自己損害大眾的權利,是霸道作惡的。

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掌權者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神還有以下的說話,都是清楚吩咐基督徒要順服政權: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多3:1)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 神,尊敬君王。(彼前2:17)

基督徒啊!你究竟是仰望神,還是仰望政府及選舉制度?

曾聽聞有人以耶穌潔淨聖殿的事件教導人佔中,這是不顧經文,強解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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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9 18:5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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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9 19:49 |只看該作者
基督徒應參與佔中嗎?

一,

昨晚翻開七月分的《天使心》北美版,才知「佔中」令香港的基督徒圈子又「不合一」(上一次大概是影音使團宣稱發現挪亞方舟),文中令我關心的是吳宗文牧師被明報「屈」這事,意思大致是他沒有說過「逐出教會」,卻被斷章取義作標題,之後教外教內起而攻之。有理說不清,吳牧師應該很難受。

兩年前在加洲曾與吳牧師「撘枱」飲過一次茶,晚上在一弟兄的家「撘上撘」食過一次宵夜。老實講,教牧長執,台上—個人,台下一個人是常態,但吳牧師就是台上台下一個人。當聖經說「被聖靈充滿」時,我腦中的生活例子就是他。然而,在網文所反映的與我所見過的吳牧師是兩回事。

又一事例是麥齊光先生。在港聞中我只知他是梁政府的局長,後來被發現涉嫌詐騙租津,當時心中結論是梁振英用人無方。但昨日林行止專欄寫道「麥氏為人,不僅被形容為「四個柑咁正」的溫溫君子,且是熱衷教化、樂於公益的好好先生,風評之高,聲譽之好,非比尋常。」那就推翻了我本來梁振英用人無方的想法了。現在自然要懷疑陳茂波真人是否印象中那麼差勁。

加上林慧思事件,看過八月九日流出的視頻之前和後,從挺林到反林,轉念只消五分鐘,我亦驚覺自己的善變。原來我的判斷其實是「被支配」。自恃讀「內容翔實」信報,一直對自己的判斷挺自信,但我out了。

耶穌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我實在不自由。

二,

見到基督徒圈子在「佔中」上「不合一」,整晚想著What will Jesus do? 耶穌會怎樣做? 第一件事當然是弄清「佔中」是甚麼一回事。透過《天使心》上的barcode,在港大的普及民意平台,下載了和平佔中商討日的參考資料,是PDF,有五十頁的文字,花了數小時才約略讀過,是不足夠的,但姑且將幾點寫想法,作一個記錄:

耶穌應不支持「佔中」

「佔中」的目標是一個選舉制度,但選舉制度顯然沒有所謂公義不公義的。最簡單的例子是教會本身。教會中的牧師/長老/執事/委員的權力是如何得到的呢?我所認知的起碼有使徒制和會眾制。若真有一個「公義」的權力分配制度,那個宗派的制度「不公義」呢?

不同制度的存在應該是神容許的,好讓教會在不同的局限下有效履行大使命。在這個基礎上,我認同鄭赤琰教授在【佔中非公民抗命】的見解。

另一個理由是聖經中的內證。耶穌生在羅馬帝國之下,羅馬兵有權徵用猶太人作苦力,現在看來是「不公義」的,但耶穌沒有教導當時的猶太人起來對抗這「不公義」,反而說「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就陪他走兩里。」(馬5:41)四百年後羅馬帝國被這股道德力量征服了,但在一日都嫌多的時代,不要說四百年,四年也等得了?很多人不願等。

不對抗 (Nonresistance) 與公民抗命

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據陳健民在明報發表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意指公民主動拒絕遵守不合理的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暴力。」根據這個定義,「佔中」實不能說是公民抗命。

公民抗命應是被動的,其意應是托爾斯泰在《The Kingdom of God is within You》1894中所講及的「Nonresistance」。一個正統的公民抗命例子,大概是當政府徵用我參與一場不公義的戰爭(如屠殺),我寧願坐監,甚至被處死,也不參與其中,這是公民抗命。但上街反戰,不論和平與否,上街合法不合法,因上街屬主動性,應不屬公民抗命。

另一個較埋身而可能發生的例子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所帶來的。我長久以來都認為同性婚姻「不公義」(社會大多數是否同意是另一回事)。若有一對同性伴侣要求在教會辦婚禮,教會(實際上是教會的董事)寧願犯歧視法也不受理,這是公民抗命。但若教會的董事以佔領中環要道要求反同性婚姻合法,這不能算是公民抗命。不是訴求公義不公義的問題,而是主動性的問題。若沒有同性伴侣去教會「玩嘢」,教會是不用公民抗命的

「佔中」是民權運動

不論「佔中」的訴求是反黑奴,反鹽稅,反戰,反死刑之類,因性質應以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視之。找出公民抗命這名目,似是為「犯法」找一個道德解釋。參與「佔中」(或反佔中),不過是代表自己的政見,誠如拉票助選之類,不能說是為「公義」。

Justice,中文譯作「公義」,但我的理解,「公義」在西方法學上所指的本體,與中國儒家「中庸」所指著的應是同一回事,都是一個永恆不變和客觀存在的「律」(道體)。西方相信這「律」能向外以理性探索而得知(註一),儒家則向內以心性求之(註二)。中國傳統中被認為能見「公義」的其實只有少數聖人,但當大部分香港人都說不出四書五經是那四書和那五時,卻人人以為自己知「公義」,社會內出現道德危機自不在言。

在道統這領域,取而代之的是基督教(Christianity)。傳統科舉制中當官的自然是儒家,但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之後,今天多是基督徒。那大概是佔中商討日有牧師領唱這環節的原因,正反映背後的道德依據。

簡言之,「佔中」我會用政治活動看待,教會中因佔中的「不合一」,是可以的,也是可喜的,就如美國的教會內,有共和黨人也有民主黨人,但在教會(其實社會亦然)若以「不公義」扣「異見人士」帽子,落入敵我矛盾的思維,就絕不可取

檀香山 2013/8/13

註一:陳弘毅【西方法律政治史上的私法與公法】,見於《公與私-人權與公民社會的發展》

註二:余英時【中國知識人之史的考察】第二章「哲學突破與內向超越」

http://forum.hkej.com/node/10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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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9 23:33 |只看該作者

引用:「我絕不攫取權力或使人民自由地為所欲為。

原帖由 Chow2435 於 14-10-09 發表
「我絕不攫取權力或使人民自由地為所欲為。我唯一的目的是,王子和庶民一樣,都應當順服上帝。」——約翰‧ ...
在順從神(行神的義)不順從人的原則下違抗王命,不等於就要推翻政權;佔中人士不但不行神的義更要立自己的義,且更想推翻政權-----拉思歪下台。

喇合、收生婆、但以理、摩西、俄巴底等,我看不到有那一位想要推翻政權喎。

再看主耶穌被交的時候著彼得收刀入鞘,縱然祂絕對有能力叫父神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主卻選擇了不反抗,就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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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9 23:5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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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10 21:27 |只看該作者
上帝的公義就是天國降臨到罪人。不要把人的公義觀詮釋到聖經的真理上。人的公義往往都是自以為義,不肯回歸到上帝的國度裏看神的公義。結果,當人人都搶佔道德高地,把提倡自己的公義論,這就導致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所以,佔中不符合神的公義,只是自以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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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4-10-10 21:43 |只看該作者
那個在許多人心目中不義的政權,是因為福音還要努力開墾這遍土地。基督徒應做好見證,不應主動對抗容許有宗教自由的政權。政教合一,政治瓜分了基督徒的屬靈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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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4-10-11 01: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基督徒應反對佔中

佔中是一塲政治運動,但運動的發起人卻是基督徒,另一位是牧師。 一份支持佔中的基督徒聯合聲明中,我看到好幾位過往自己認識而又尊重的牧師、師母的名字。 我好些虔誠的基督徒好友也支持佔中。 我苦苦思索,為什麼他們會發起這麼一個運動呢?這個運動始終是讓撒旦有機可乘, 製造分裂和破壞,好比綁架,要求贖金。 現今世代,也有其他宗教的虔誠信徒,為了他們的信仰和公義,捉人質又威脅又殺頭,是不是也情有可原呢?
老老實實,攪佔中、去佔中的基督徒想達到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 我覺得真相是:他們認為中共與基督教為敵,使福音不能遍地開花,所以要打擊推翻中共,所以要不擇手段、犧牲別人⋯為了福音。 對不起,我的良心不能附和。這種教會,我唯有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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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0608  TOTAL AGREE  發表於 14-10-1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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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12 16:32 |只看該作者

回覆:基督徒應反對佔中

十誡的第一誡是不可敬拜別的神。

我看見別人在拜自由神像,民主女神, 還有傘神。

當你們追求自由民主的時候, 心裡還是尊神為最首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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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anor  他們心裏敬拜自由民主  發表於 14-10-14 11:04
happyfarm    發表於 14-10-1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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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4-10-13 10:09 |只看該作者
s9962252 發表於 14-10-12 16:32
十誡的第一誡是不可敬拜別的神。

我看見別人在拜自由神像,民主女神, 還有傘神。
这只是個雕塑,有像徵意義而已,相信冇人会拜它,亦不会當它作神。到底你明白什麼是symbolic meaning嗎?还有,追求民主跟以神為首绝对可以冇衝突。你追女仔時係咪就一定將神放在次位?
我不支持佔中,但不認為追求民主有何不妥。稍有常识都知,民主理念源於基督教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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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_marmalade  荒謬絕倫  發表於 14-10-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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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0-14 01:4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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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4-10-14 08:1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lady_marmalade 的帖子

要批評別人荒謬,請指出論據,否則就是論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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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4-10-14 08:3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沙崙玫瑰 的帖子

我不支持佔中,以上的回覆只是就某些人的觀念表達意見。即是:1.做雕塑本身沒有問題.2不可武斷追求民主的人並非將神放在首位。

至於你的这一句。我認為:今日的局面單歸咎於佔中人仕是以偏蓋全。

其實各位可讀讀教会歷史,看看基督徒參與政治的神學根據,讀讀有關民主制度與基督教神學思想的關係。另外,你又讀一讀系統神学中有關創造論,便會明白多一點為何有些信徒選擇在世參與建造更美的社會。

我不支持佔中,主要是個人对形勢的分析。但見很多知识不多,但胡亂批評的信徒的觀點,想有點回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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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4-10-14 10:1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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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4-10-14 10:14 |只看該作者
s9962252 發表於 14-10-12 16:32
十誡的第一誡是不可敬拜別的神。
我看見別人在拜自由神像,民主女神, 還有傘神
當你們追求自由民主的時候, 心裡還是尊神為最首位嗎?
我睇到O晒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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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4-10-14 11:5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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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4-10-14 12:37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 lady_marmalade 的帖子要批評別人荒謬

原帖由 augkBB 於 14-10-14 發表
回覆 lady_marmalade 的帖子

要批評別人荒謬,請指出論據,否則就是論断。
你又知冇人會拜呢啲塑像?唔拜整嚟做咩?它們的symbolic meaning 係好satanic 嘅,明冇?

人本信仰及神本信仰兩者絕不能並立!聖經向人啟示的是神的主權,我倒要問你是讀什麼經的,聖經那章那節認同民主理念?

常識??常識是信仰死敵。新約四福音裡面的群眾就是渾用了他們的常識,最終把主釘在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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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962252  這正是我想說的話。   發表於 14-10-14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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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19#
發表於 14-10-14 13:53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Chow2435+於+14-10-09+發表「

原帖由 lady_marmalade 於 14-10-09 發表
在順從神(行神的義)不順從人的原則下違抗王命,不等於就要推翻政權;佔中人士不但不行神的義更要立自己的義 ...
請以同一把尺去分析北韓政府統治下的人民應不應該順服?

耶穌是為了救贖人的罪去被釘上十字架,這任務遠超即時還手和推翻一個政權。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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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4-10-14 15:35 |只看該作者
lady_marmalade 發表於 14-10-9 23:33
在順從神(行神的義)不順從人的原則下違抗王命,不等於就要推翻政權;佔中人士不但不行神的義更要立自己的義 ...
佔中人仕並沒有要求推翻政府,他們要求落實基本法在港行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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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ie2  many request CY to step down!  發表於 14-10-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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