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kinkis 的帖子
最後個官照判,孩子全數歸我,但因為佢無交表,個時衰到師爺上門俾份呈請書佢,佢一手撕毀丟左,之後我只係上左一次庭,係聽判撫養權的,而贍養費個度由於佢無交資產份FORM,根本無辦法知道佢辰俾幾多,因為條PK根本係唔會俾,亦唔會理,所以個官都覺得呢個人不負責任,而且又唔出現,好快就判左,最後個庭我都唔使去,係個律師幫我去就OK左,個時暫准令5月31日出左,7月26日出埋絕對令,就係咁囉,都已經係兩年前0既事!!!
~~就算我曾淌著淚,狠心放棄自己,然而袮卻說不會把我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