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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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6-13 17:24 |只看該作者
當初知道這老師是先走時, 心裡感到一點的痛, 孩子都是無助的, 但再細心一想, 如果那老師是自己的家人、丈夫、兒女, 那末也許在無人的時候, 會暗自感恩, 因為家人尚存...

這文章使我釋懷及感慨, 亦給了我一個教育女兒德育上的方向。


寧選“範跑跑”,不要“郭跳跳”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ewspage.cgi?num=201312&r=0&v=0

在6 月7日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節目中,範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與節目嘉賓展開辯論,作為觀點對立方的郭松民用“無恥”、“畜牲”、“雜種”之類的字眼對範美忠進行了辱罵,情緒異常激動,中途甚至一度憤怒離場,事後被網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類的綽號。(6月10日《新快報》)

不能不說,以中國社會的“道德代言人”自居的郭松民先生在這場電視辯論會上的表現顯得滑稽而可笑,極具漫畫色彩。筆者願意相信他的憤怒是真誠的,也尊重他的道德觀,卻仍然無法確定----當他身處範美忠“先跑”時的情境中時,會不會表現得像他自己宣揚的那麼“崇高”。或許,他可能會比範美忠跑得更快罷!只是在事後,他絕對沒有勇氣將自己的“先跑”在博客上披露出來,甚至,他還有可能仍然在博客上高喊他的道德口號。盡管“郭跳跳”自認為“具備了某種稀缺的品質”,但是,對於網友“浪漫的老虎”提出的問題,即願意選“範跑跑”還是“郭跳跳”作為自己兒子的老師,筆者還是會毫不猶豫地回答:選“範跑跑”,絕對不選“郭跳跳”。

首先,我希望自己的兒子學會尊重別人----甚至尊重自己的敵人。俗話說,“敝帚自珍”,堅持自己的信念或觀點是正確的,這不能不說是人之常情;然而,若將自認為正確的東西強加到別人的身上去,可就有點不妙了。“郭跳跳”可以不認同範美忠的觀點,但是,以非理性的謾罵代替理性的辨論,在電視上以“無恥”、“畜牲”、“雜種”等字眼對範進行惡毒的人身攻擊,不管“郭跳跳”怎麼以道德或正義的化身自命,都很難說這種行為是“道德”的或“正義”的。有理不在言高,搞得臉紅脖子粗或“氣急敗壞”地大聲嚷嚷並不就表示道理就站在自己的一邊----“郭跳跳”的“過激反應”除了暴露了自身的修養有所欠缺之外,在一定程度也說明了他所宣揚的 “道德”和“正義”本身就是不堪一擊的“紙上談兵”。

其次,我希望自己的兒子做個理性的人,能夠直面自身的所謂“陰暗面”;而且,對於任何問題,如果沒有經過自己的頭腦的認真思考,不要輕易地接受或拒絕----尤其對那些外表很能迷惑人的諸如“崇高”、“偉大”、“正義”、“美德”之類的貨色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假如“郭跳跳”之類的人作了我兒子的老師,我兒子要受到他專橫與粗暴的“道德綁架”且不說,萬一將他那不著邊際的道德空談信以為真,變得神神道道的,以“道德”或“正義”的化身自居,整天想著做“英雄”或“烈士”,害了自己且不說,更有可能成為社會的“公害”,真可謂“害莫大矣”!

再次,我希望自己的兒子成為一個自立的人,不要將自己的命運寄托在別人的“道德”或“利他”之上。自然,社會的正常運轉離不開人與人之間的互助,但別人卻並沒有幫助你的義務;因此,別人幫了你固然應該心存感激,但卻不能因為別人沒有幫你而譴責甚至謾罵別人,或者認為別人“不道德”。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與生命負責,任何一個健全的社會,任何一位稱職的家長或老師,都應該從小就培養孩童形成這種健全的自我責任意識,並為孩童搭建一個實踐這種自我責任意識的教育平台與社會平台,否則,長大之後,他們有可能成為在肉體上與精神上依賴別人的“寄生蟲”。

此外,我希望自己的兒子做一個表裡如一的人,對於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苛求別人,也不要隨意向別人作出承諾。作為真正的人,應該擺好自己的位置,要把自己當成人來看,不要將自己當成“神”或“救世主”。任何人都有他的弱點和局限性,根本沒有必要忌諱這一點,更沒有必要裝模作樣,將自己塑造成“高大完美”的模樣兒----整天戴著個“完美”的面具,活得累不累呀?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我不希望自己的兒子成為“英雄”或“烈士”。作為中國人,我們確實活得太累了----連作為人的最基本的權利都得不到保證,肩上卻背負著太多有名目沒名目的各種本應該由政府承擔的責任。就拿“範跑跑”事件來說吧,盡可能地減少地震對於學生生命的傷害本應該是政府的責任,即政府應該將校舍建牢固些,並且平時多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習----可當大家都將注意力集中在範美忠的“先跑”上時,這種本不應該由老師承擔的責任似乎天經地義地變成了老師的責任。國人對於“見義勇為”的提倡和鼓吹也有著類似的功能,即將政府的失職與缺位轉化為公民的責任,從而轉移了民眾的視線,其結果往往是公共空間的管理越來越混亂,而社會的道德水平也日見敗壞。

當然,我也不反對自己的兒子去幫助----甚至冒著自己生命的危險----別人,但前提是----必須自己先要有幫助別人的能力,而且,那樣做是他的自願選擇或能令他感到快樂,卻並非出於對空洞而冷血的道德教條的盲從,更不用說是在其壓迫下作出的選擇。我同樣也會為有這種兒子而感到驕傲,但是,除了“人”這一稱謂,我拒絕將類似於“英雄”或“烈士”的一切稱謂加在他的頭上。

[ 本文章最後由 sulamita 於 08-6-13 17: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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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6-13 17:49 |只看該作者
奇實你們有這樣法時 >> 先跑 >> 有沒有罪疚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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