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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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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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08-7-31 23: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19 Jesdan 的文章

叫佢早抖喇!
夠寫明要工人要負責煮飯, 做家務, 合約明明寫住佢o黎香港係做"家務助理", 點知o黎o左條癈柴, o麥都話唔識做, 仲要補多個月人工同機票送佢地走!

政府又點睇"合約精神"呢家野!
對做僱主o既我地又有咩保障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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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08-8-1 00:28 |只看該作者
死不悔改!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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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08-8-1 00:39 |只看該作者
除褲放屁,呢可聽!!!
原文章由 babesiu 於 08-7-31 21:47 發表
教人提早續約咪即係攞嚟攪.點解唔聽吓我地講,簡簡單單即時停收兩年呢?簡直係除褲放屁
[size=large]晞晞影樓照http://www.studio123.hk/onlinealbum/2007-04-12/jonathan.html
晞晞Blog:
http://www.baby-kingdom.com/?27606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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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08-8-1 09:1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8 birdbird 的文章

說得很好!政府想改就可以不尊重合約精神,不想改就話要尊重合約精神!這是什麼邏輯啊?!張建宗應下台謝罪!


民房

積分: 29


25#
發表於 08-8-1 09: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8 birdbird 的文章

說得很好!政府想改就可以不尊重合約精神,不想改就話要尊重合約精神!這是什麼邏輯啊?!張建宗應下台謝罪!


禁止訪問

積分: 3508


26#
發表於 08-8-1 10:49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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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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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08-8-1 10:51 |只看該作者
張建宗應下台謝罪!

原文章由 Jesdan 於 08-8-1 10:49 發表
張建宗應下台謝罪!


別墅

積分: 623


28#
發表於 08-8-1 11:01 |只看該作者
TOTAL AGREE!!

外傭條例欺壓僱主!!!
無能張建宗&曾特首, 你們快快下台吧!!!!


原文章由 phwong 於 08-7-31 15:17 發表


真係唔想頂你個肺都唔得, 如果真係要尊重合約精神, 唔該所有新合同要加埋呢條 : "所有外傭於受顧其間如發現懷孕, 需引咎辭職, 僱主無須補機票予該外傭!"
如果你可以SET埋呢條例, 我就會尊重合約精神, 廢拉柴 !!!:a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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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08-8-1 11:02 |只看該作者
Totally agreed!!!!!! 你嘅回應非常“正”,直頭精彩!!!!

原文章由 cylmama 於 08-7-31 23:57 發表
叫佢早抖喇!
夠寫明要工人要負責煮飯, 做家務, 合約明明寫住佢o黎香港係做"家務助理", 點知o黎o左條癈柴, o麥都話唔識做, 仲要補多個月人工同機票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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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08-8-1 11:23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cylmama 於 08-7-31 23:57 發表
叫佢早抖喇!
夠寫明要工人要負責煮飯, 做家務, 合約明明寫住佢o黎香港係做"家務助理", 點知o黎o左條癈柴, o麥都話唔識做, 仲要補多個月人工同機票 ...


咪就係囉! 合約精神係咪應該話d工人呀? 咩都唔識就走來, 教又唔肯學, 唔鍾意就黑面搏炒, 走路, 反告僱主, 包食包住都要遊行, 送佢走又係僱主駛錢, 收左幾十億培訓費, 培訓下張生同d外傭咩叫合約精神, 唔想做唔好簽約啦.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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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08-8-1 21: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1 KiuShaBB 的文章

政府其實都不知所謂, 淨係識得響d僱主身上無啦啦每個月攞多400蚊, 又話要補貼培訓香港d家務助理, 其實我地請工人同佢要資助培訓d本港家務助理都唔知有咩關係!

咁講法, 不如第日讀大學除o左要比錢交學費之外, 仲要每個月多比幾百去補貼d冇錢讀書, 又冇人野做既人去學d其他技能既課程!

九唔搭八! 簡直癈話!


佢要資助咪自已"o今"袋o籮, 關我地請外傭屁事咩! 錢就識收, 外傭質素政府就唔可以有d咩保証, 請個白痴就我當地唔好彩, 請著個有餡"既仲慘, 唔炒得仲要補足錢送佢走! 政府做過d咩!

我地真金白銀出粮比工人, 又無得免稅! 人地開間公司仔大吃大喝之後都可以攞番d單據去報稅(有時仲問埋d親戚朋友攞)! 仲講到益咗我地咁, 事實連基本應有既權利都冇顧及過!

叫佢過主喇!! 呢頭叫人提早解約, 跟住又話提早解約冇著數! 呢單野唔提出好過, 越講越亂 ! 唔該唔好響度扮大方, 扮闊佬, 衰格! :;pppp: :;pppp: :;pppp:

攪到入境處一穫泡, 多成萬幾個申請就話增多廿幾個人手, 加長辦公時間! 你估果廿幾個係超人咩! 一句說話做死d細! 大石壓死蟹! 人地都有家庭o架, 將見終先生, 不如你同班手下齊齊OT, 人地做幾夜你做幾夜呀!


去平機會告佢就差唔多!



[ 本文章最後由 cylmama 於 08-8-1 21:34 編輯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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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08-8-2 15:2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1 cylmama 的文章

:;pppp: :;pppp:
保障巿民----”正苦”!

[ 本文章最後由 cylmama 於 08-8-2 15:26 編輯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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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08-8-4 23:2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7 Jesdan 的文章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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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08-8-5 15:14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phwong 於 08-7-31 15:17 發表


真係唔想頂你個肺都唔得, 如果真係要尊重合約精神, 唔該所有新合同要加埋呢條 : "所有外傭於受顧其間如發現懷孕, 需引咎辭職, 僱主無須補機票予該外傭!"
如果你可以SET埋呢條例, 我就會尊重合約精神, 廢拉柴 !!!:a ...


totally agree.

政府不回水是合約精神?那項稅只是政府法令。仲非常苛刻。分期付稅如果過一期付款,就當以後數期都過期來罰。


點解對外傭好過對顧主?那是國際形象。錢要你地俾。那是慣例。好似當年英國佬接收越南難民,錢要你地俾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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