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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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8-4 08:08 |只看該作者
一錯再錯
2008-08-03

【東方日報專訊】我很少談論時事,朋友興致勃勃評論政治,我不會加插意見。

不是不關心民生,而是,政治的爭拗,最好留給政治家傷神,我覺得,獨立人士,每人做好自己的本分,自然不需要依賴太多政治庇護,自主選擇權更大。

無黨無派的好處,是不需要與任何人同一鼻子呼吸,道理在那裏,就站在那裏。

而且,很多時候,都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站在任何一個立場,包括政府,都有難處,少一個人評論,就少一點紛亂,不是萬事都要在群情洶湧之下解決的。

可是,當看見張建宗(相關)站出來愈解愈亂,實在連我也感到無法忍受。

弄出這麼多民怨,就是因為已繳交的外傭稅不能退款。

世上無不可退之款,即使搬出任何解釋,都是廢話。

為甚麼稅可以退、差餉可以退,只有外傭稅不能退?

因為一個無理的理由,弄出滿城風雨,充分顯示出此事負責人的庸碌。

政策,不只是官員訂的一個目標,而是要市民一起走完這條通往目標之路。

這條路如何走?你要我們走的,是否最合適的路線?會不會走冤枉了?莫說是堂堂政府,就連當的士司機的,都要帶着腦袋工作,載客到目的地都有用到專業知識。

終於見識了甚麼叫一錯再錯,貽笑大方。

梁芷珊‧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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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8-4 08:16 |只看該作者

漠視相敬如賓

漠視相敬如賓

2008-08-04

【東方日報專訊】張健宗竟然教僱主解約再簽約,我覺得這與教人結婚再離婚,為取得居留權沒有分別。

手續上沒錯是可以這樣做,但情理上,這是專橫傲慢,不顧人感受。

這種思維,充分表現政府官員政治智慧極低,他們不明白甚麼說話只可以在私底下講,甚麼說話是代表政府立場講。

我家僱用幾位外傭,都是在簽約時全數繳付兩年外傭稅的。當第一次宣布即將豁免,但不可以退款,我沒有生氣,任何政策都有一個期限,自己在期限之前交了全數,也怨不了人。

到張局長公開教僱主如何省錢,連我也覺得實在太過分。

合約,不單止是紙上手續,當中還有很多功績因素和感情因素。

人同此心,傭人和僱員,都很重視一紙合約,對他們來說,那是保障、安全感和地位。工作做得好,僱主不會無端解除合約,一份工作做得愈長久,代表能力愈高、獲得僱主的信任愈多,年資、福利甚至公積金,同時積累,也是很合理的事。

受僱人士,即使是外傭,也是一個人,也有自尊心,不是布娃娃任人擺布。

政府這樣地漠視「相敬如賓」的關係,也實在難怪民望愈來愈低。

梁芷珊‧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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