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叮鈴 於 08-10-16 06:45 發表
我見到你在一段短短的文章中
我本來都覺得對你感到有點歉意,明白到你單親,要獨自承擔這樣的委屈,的確很難受。
但當我去搜尋一下你所說的教會資料時,看到﹕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100900387
我見到你在一段短短的文章中,明顯地故意不斷重覆提及犯案人的兒子名字7次之多,我看到很生氣,今早醒來都一直想著這個,我想說,你要的公義法庭已為你伸冤,犯事人已經得到法律制裁,犯事人妻子也可能已經在現階段中也處於痛苦的境況中,也一樣帶著兒子獨自承擔後果。你公開犯事人的名字,亦已在法律以外,額外的再給他摑了幾巴,你還要更多人去掌摑他嗎?弟兄姊妹唔想再去摑,就係衰人? ...
原文章由 anntx3 於 08-10-17 11:16 發表
叮鈴,那人好像明年2.3月才判刑。
從最初到今日,Idy的憤怒好似已少了。不過,在怒火過後,如何自處呢?!這似乎是她正尋找的狀况。
暫時別返舊教會,別再刺激各人也是好的,但再去不去其他教會?就真係要問你想要一間怎麽樣的教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