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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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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6-12-29 14:4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kaa 於 16-12-29 14:54 編輯

以前近親轉讓單位印花稅好平, 剛致電稅局 ,職員話暫時立法會未通過15 %辣椒税, 近親轉讓仍然按照2013年的法例, 稅率比較低 ,但一旦通過而又修改了包括近親轉讓(被轉者已有物業)在內 ,稅局會追索 15 %辣椒税, 即辣椒税公佈翌日近親轉讓的單位。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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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6-12-29 15:07 |只看該作者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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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6-12-29 18:3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真的?
因有打算這樣做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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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6-12-29 20:15 |只看該作者
yokiping 發表於 16-12-29 18:35
真的?
因有打算這樣做

準新業主本身有冇樓?可电25943202 或25943201, 不過通常要打好多次才會通。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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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BK Milk勳章


5#
發表於 16-12-29 20:43 |只看該作者
地產話, 而家最值錢係無物業屋企人個名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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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6-12-29 22:19 |只看該作者
諺諺mum 發表於 16-12-29 20:43
地產話, 而家最值錢係無物業屋企人個名

未成年可以嗎?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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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7-1-2 18:34 |只看該作者
hkaa 發表於 16-12-29 22:19
未成年可以嗎?

不可以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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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7-1-4 15: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有人有經驗嗎?
打了税局也不通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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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7-1-4 19:39 |只看該作者
yokiping 發表於 17-1-4 15:47
有人有經驗嗎?
打了税局也不通

要不斷重撥電話才有機會通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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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7-1-5 19:1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ongkeikei 於 17-1-5 19:20 編輯
hkaa 發表於 16-12-29 14:46
以前近親轉讓單位印花稅好平, 剛致電稅局 ,職員話暫時立法會未通過15 %辣椒税, 近親轉讓仍然按照2013年 ...

以前近親轉讓單位印花稅好平, 剛致電稅局 ,職員話暫時立法會未通過15 %辣椒税, 近親轉讓仍然按照2013年的法例, 稅率比較低 ,但一旦通過而又修改了包括近親轉讓(被轉者已有物業)在內 ,稅局會追索 15 %辣椒税, 即辣椒税公佈翌日近親轉讓的單位。

上次政府有公佈會修改近親轉讓??什麼是一旦通過了而又修改了? 不是只是更改統一有物業者印花稅劃一是15%, 仲話換樓退稅等安排一律不變!!


https://hk.news.yahoo.com/%E7%89%A9%E6%A5%AD%E8%B2%B7%E8%B3%A3%E5%8D%B0%E8%8A%B1%E7%A8%85%E5%8A%83-%E7%82%BA15-100607326.html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聯同多名官員,宣布新的樓市揭抑投資需求措施。

新措施是全面提高買賣物業印花稅,稅率劃一至樓價的百分之15,11月5日即周六凌晨生效。

而為了讓港人優先置業,如沒有持有物業的首次置業買家,可豁免交新稅率,先買後賣的退稅安排亦會繼續。

梁振英表示,出招是回應市場上車難問題。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補充,本港樓價回升,投資物業住宅交易愈來愈高。如不行動會損害經濟,引發系統性風險。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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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7-1-5 19:25 |只看該作者
政府官員無提過近親轉讓,而參考稅局網頁,都無講過會有更改
12.

問:

在甚麼情況下,「從價印花稅」不會以第1標準稅率計算?


答:

第1標準稅率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A) 第2標準稅率將適用:
(i) 買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他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不論是否連同一個車位)時,是代表自己行事及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及車位,如適用);
(ii) 由多於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分權擁有人或聯權擁有人方式共同購入住宅物業(不論是否連同一個車位),而他們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及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及車位,如適用);
(iii) 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以分權擁有人或聯權擁有人方式共同購入住宅物業,他們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及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
(iv) 近親之間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不論他們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在購買或轉讓該物業時,是否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v) 提名一名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立轉易契。
(vi) 購買人購買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是由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或依據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的,該等法院判令或命令包括不論是否屬《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取得的止贖令;
(vii) 根據轉易契,將一個按揭住宅物業轉讓或歸屬予該物業的承按人(該承按人須屬《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
(viii)
因原有的一個物業已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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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7-1-5 22:37 |只看該作者
hongkeikei 發表於 17-1-5 19:15
以前近親轉讓單位印花稅好平, 剛致電稅局 ,職員話暫時立法會未通過15 %辣椒税, 近親轉讓仍然按照2013年 ...

稅局職員係咁答我 ,我就轉述給大家聽,等大家有心理準備。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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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7-1-6 03:3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ongkeikei 於 17-1-6 03:35 編輯
hkaa 發表於 17-1-5 22:37
稅局職員係咁答我 ,我就轉述給大家聽,等大家有心理準備。

你個帖題會令人誤解將來通過15%印花稅時就會同時更改一直以來的近親轉讓政策喎!稅局咁答你會唔會同你問嘅方式有關? 例如你問如果到時除了通過改成15%稅,有其他 (近親轉讓)條文更改,稅局會追回差額嗎...等等


你問嘅是假設會有其他修改時,稅局會點做。職員當然會講根據立法局的決議行事。但這個修改的出現可能性,只是你個人提問出來,根本不是政府之前宣佈會提交立法局通過的修正內容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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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瑞士牛牛第一回 遊學勳章


14#
發表於 17-1-6 11:49 |只看該作者
hongkeikei 發表於 17-1-6 03:32
你個帖題會令人誤解將來通過15%印花稅時就會同時更改一直以來的近親轉讓政策喎!稅局咁答你會唔會同你問嘅 ...
問左稅局, 稅局話近親轉讓政策都會改, 假如通過, 同15%印花稅同期執行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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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7-1-6 13:2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即近親轉讓也15%?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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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7-1-6 14:48 |只看該作者
我都打去問左,如果新辣招後的近親轉讓,因未過立法會,通過後有機會被稅局追收番市價的15%辣稅。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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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7-1-6 16:20 |只看該作者
hongkeikei 發表於 17-1-6 03:32
你個帖題會令人誤解將來通過15%印花稅時就會同時更改一直以來的近親轉讓政策喎!稅局咁答你會唔會同你問嘅 ...

你見到14樓同16樓點答㗎啦! 如果你唔信, 點解唔自己打電話去問, 而是不斷在這裏質疑呢 ? 我只係好心提下大家 ,我當然唔希望提升近親轉讓稅項啦! 最好唔好通過添!


伯爵府

積分: 15080


18#
發表於 17-1-6 16:24 |只看該作者
hongkeikei 發表於 17-1-6 03:32
你個帖題會令人誤解將來通過15%印花稅時就會同時更改一直以來的近親轉讓政策喎!稅局咁答你會唔會同你問嘅 ...

你又唔係我,你點知道我點同職員講嘢呢 ?我只係提出咗自己嘅情況,然後問職員咁做我要俾幾多税,職員就咁樣答我啦 !希望你唔好好似先知咁啦!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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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7-1-26 16: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剛剛打咗去, 現在係唔需要畀辣椒税如果係近親轉讓嘅話。 跟住佢補充都係嗰句 如果有議員修改或者提出,税局係有權追索返喺2016年11月6號之後近親轉讓 的辣椒税,自己諗啦。 佢強調係保留呢個權利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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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7-1-27 02:4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ongkeikei 於 17-1-27 03:55 編輯
hkaa 發表於 17-1-6 16:20
你見到14樓同16樓點答㗎啦! 如果你唔信, 點解唔自己打電話去問, 而是不斷在這裏質疑呢 ? 我只係好心提 ...

hkaa, 你好心提其他人,我也是好心想搞清楚件事,不是質疑你。只是從上年11月至今未見過有任何媒體報導你所提的事。話哂要更改近親條例影響唔少人,唔明點解完全無公開消息,也無出過有議員要提出修訂報導。

下面是今日報紙的最新報導, 都完全無題過會修改舊有的豁免。反而話會跟隨之前的所有豁免添。







《本港樓市》住宅印花稅上調法案,立法會下月8日辯論

政府去年加辣,將住宅印花稅上調至15%,運輸及房屋局日前正式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定
下首讀及二讀辯論日期為2月8日,大部分豁免及退稅機制將跟隨過往雙倍印花稅。

雖然政府在去年11月初宣布加辣,但由於措施須經立法會修例通過才正式落實。根據運房
局向立法會提交的《2017年印花稅條例修訂草案》的文件顯示,新的法案將在明日(1月
27日)刊憲,並在2月8日進行首讀及二讀辯論,其後立法會將組成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的細
節,並通過投票、三讀通過法案。

根據當局提交的草案顯示,住宅印花稅將劃一上調至15%,但無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香港
永久居民可以豁免,沿用舊有稅率,而大部分豁免及退稅機制,例如換樓、舊樓收購等,均沿用
過往雙倍印花稅(Double Stamp Duty.DSD)。

至於近期引起爭議、被視為辣招漏洞的一份合約連購多伙、未成年港人買樓,亦繼續獲豁免
辣招,當局似乎無意改變。值得留意的是,政府當年收緊未成年港人透過信託人買樓豁免雙倍印
花稅,惟今次加辣後的住宅印花稅將沿用DSD做法,豁免有關稅款。《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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