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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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積分: 8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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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發表於 19-11-4 20:4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呢個律政司簡直不知所謂,國旗單案佢都冇話要上訴
黃到出汁


公爵府

積分: 29883


82#
發表於 19-11-4 20:47 |只看該作者
PCCW2319 發表於 19-11-4 20:05
大家放心



琥珀宮

積分: 175220

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BK Milk勳章


83#
發表於 19-11-4 20:47 |只看該作者
離曬普!黃到咁!應該炒啦!爆炸品黎嫁!咁辛苦拉到就比班黃人放曬!
若要人不知 唔好咁低B !  : P


男爵府

積分: 7811


84#
發表於 19-11-4 21:00 |只看該作者
JE0608 發表於 19-11-4 20:39
一定有鬼專登出錯!!!好火!呢單裝大量危險品可判死刑!

有冇人知可否再告過??

我唔係讀法律,亦唔熟悉法律,但記得好似:同一條罪,唔可以告兩次,
如果真係咁,可能。。。。。。

# 有冇識法律嘅jm, 可以指教下,係唔係就咁就放咗班暴徒走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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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發表於 19-11-4 21:02 |只看該作者
leopak 發表於 19-11-4 20:17
又拘捕過

黃官害死人啦!


侯爵府

積分: 21065


86#
發表於 19-11-4 21:02 |只看該作者
報紙寫得好清楚,withdraw可以
行到水窮處 坐看雲起時


別墅

積分: 854


87#
發表於 19-11-4 21:02 |只看該作者
kelvin5572 發表於 19-11-4 19:05
律政司,辭職啦

林鄭這界高官都應該辭,實太癈,浄係識要納稅人出糧,保护唔到正常,愛香港,愛和平的香港人


子爵府

積分: 14563

2024年龍年勳章


88#
發表於 19-11-4 21:04 |只看該作者
簡直廢到一個點


男爵府

積分: 7811


89#
發表於 19-11-4 21:04 |只看該作者
PCCW2319 發表於 19-11-4 20:05
大家放心

希望可以再告 ,佢哋係暴徒嚟架!


公爵府

積分: 27216

BK Milk勳章


90#
發表於 19-11-4 21:1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但個官係錢禮,再告咪又比佢放哂。


侯爵府

積分: 21065


91#
發表於 19-11-4 21:15 |只看該作者
auhiyo 發表於 19-11-4 21:11
但個官係錢禮,再告咪又比佢放哂。
唔關事, 呢個只係過堂程序, 审訊時另外一個官。


行到水窮處 坐看雲起時


大宅

積分: 2951


92#
發表於 19-11-4 21:15 |只看該作者
auhiyo 發表於 19-11-4 21:11
但個官係錢禮,再告咪又比佢放哂。

社會服務令


大宅

積分: 2389


93#
發表於 19-11-4 21:27 |只看該作者
小寶迪迪 發表於 19-11-4 19:16
嬲到爆炸,呢單案性質嚴重,文件出錯就放人? CLS

咁嚴重的罪行都寫錯名? 那班是危險份子, 靠害咩? 浪費警力


水晶宮

積分: 67993


94#
發表於 19-11-4 21:40 |只看該作者
auhiyo 發表於 19-11-4 21:11
但個官係錢禮,再告咪又比佢放哂。

可能再排期審判, 可能排到另1法官呢
天空之城, 快樂之地


男爵府

積分: 8632


95#
發表於 19-11-4 21:43 |只看該作者
所有都很失望,現在只望中國救我們


男爵府

積分: 7416


96#
發表於 19-11-4 21:51 |只看該作者
咁兒嬉


男爵府

積分: 7967


97#
發表於 19-11-4 21:53 |只看該作者
律政司方面連名都寫錯,一係廢到無倫,一係想放生


大宅

積分: 1178


98#
發表於 19-11-5 10:1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咁重要既資料都可以錯
炒得啦


大宅

積分: 2951


99#
發表於 19-11-5 11:12 |只看該作者
mute 發表於 19-11-5 10:12
咁重要既資料都可以錯
炒得啦

所以政府內部黃到出汁,為幫“義士"幫到出面


男爵府

積分: 6879


100#
發表於 19-11-5 12:05 |只看該作者
有網友已作出投訴,大家齊齊發力!以下資料歡迎使用!


ICAC 找不到投訴 Email 只能找到或
親自投訴:請到24小時舉報中心香港北角渣華道303號廉政公署
寄信投訴:香港郵政信箱1000號廉政公署
電話投訴: 25 266 366 (24小時熱線)由當值主任接聽

[email protected] 律政司投訴

投訴 關於處理2019年11月4日東區法院提訊五名被告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的律政司

警方於11月2日在灣仔一個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軍火武器庫,在單位內檢獲逾一百個汽油彈,事後四男一女一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案件在同年11月4日在東區法院提訊。辯方發現律政司在控罪書和同意檢控同意書上打錯其中一名被告的姓名,中、英文的控罪不同,法庭最終決定撤回控罪!!
大多市民認為律政司檢控書寫錯並不能作為原諒的理由,「手民之誤」?以為是上小學嗎?
香港法律對檢控的要求十分高,由控方負責舉證,並且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才能定罪,因此律政司作出任何檢控時都必須對涉案人士的身份及個人資料確保準確,法庭亦要做好把關,不能容許訴訟過程出錯。 案件處理的過程經律政署反覆校對才能提訊,難道負責過目、校對、審查的你們都沒看出來?沒有可能發生如此低級的錯誤!
一、假如這件事真正是你們所說的屬於低級寫錯,那請負責的律政司們請辭,因為你們連小學程度都不如,怎有資格能擔當如此重要的職位。「就算係小學雞嘅錯誤,對被告都可以好大影響,關乎到佢嘅人身自由。」
二、假如這件事過目、校對、審查涉及多位 律政司 都是故意沒看出錯誤,請馬上徹查是否有包庇、故意放走涉案人士的意圖,請上ICAC調查是否有公職人員觸犯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疏於職守"。

縱觀香港的法律現在就是個笑话!你們有覺得令香港蒙羞嗎?請律政司給予明確的回覆!

一眾為香港失去法治而痛心的市民 5-11-2019




補充內容 (19-11-5 12:05):
歡迎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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