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蔥頭媽咪 發表於 22-9-16 09:09
我就覺得應該要修例,要求租戶要申報國內資產,肯定大把呃公屋嘅失去資格 ...
其實申請公屋時,張表格中係有要求要申報全球資產架﹗ 但佢地唔老實申報,而房署/香港政府無權去核實,咁點呢?
詳情可參考當年大律師退休申請到公屋,其後被告及收回公屋一例﹗
其實應該請香港政府面對現實,同內地請求合作至係解決問題既開端。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