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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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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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4-3-4 23:26 |顯示全部帖子
Carmen8080 發表於 24-3-4 23:03
我細佬甩左名三年 有人上黎查 問點解仲有嘢係到 大佬呀 住左成三十年 唔一定所有嘢要搬走呀丫 真係好離地 ...

其實脫咗名的確應該搬走D野,不是迷你倉

點評

E_gold8806    發表於 24-3-5 11:56
yeung_ma    發表於 24-3-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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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4-3-5 12:46 |顯示全部帖子
ASJ2008 發表於 24-3-4 23:30
有權換返間單人單位俾你!
咁多閑置物品,即係唔使住咁大啦⋯⋯

係囉,冇理由要納稅人提供迷你倉比非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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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4-3-5 15:20 |顯示全部帖子
Fatima_melanie 發表於 24-3-5 15:11
羅淑佩處長做得好,佢上任房處處長時講過自己後生時乃公屋出身,好明白居民的情況,原來佢係指好明白公屋 ...

我都覺得佢好好,之前咁多屆都發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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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4-3-5 17:54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annie133 於 24-3-5 17:56 編輯
Carmen8080 發表於 24-3-4 23:46
我阿媽連我細佬三十年前嘅lego仲留係到 放乜都要房署跟進 真係有排解釋
...

我地住私人樓的,我嫁咗後,做女時D的「珍藏」都冇空間放,一早比呀媽扔哂啦。
你細佬仲有地方儲三十年前的Lego , 真係聽到佛都有火,納稅人的資源比你D人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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