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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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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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09-8-9 12:23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oney 於 09-8-7 19:19 發表
$190, 叫佢寫條FORMULA出嚟點計, 點計都冇可能$190, 發佢個夢啦!

我計$3,580*12/365=$117.7

最多係計3,580/30 = $119.3, 但$117.7個計法公平啲

I use this formula too.....I pay $118.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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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09-8-9 13:59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BBCBB 於 09-8-9 09:16 發表


冇錯,上星期我阿爸唔舒服,姐姐主動話可以唔放假,又叫我唔駛補錢,佢咁識做,我反而醒$300俾佢,大家開心


嘩,返工就係為錢,而佢反而似對屋企人咁
你個工人好好!成家人都好似一家人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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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09-8-10 10:42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2heiBBmama 於 09-8-8 11:31 發表


係呀......., 不過休息日都可以1次半次補錢既, 仲要雙方同意喎....


are you sure?

係咪有 咁 ge case 僱員告咗上勞工處而僱主勝訴先? 如果唔係, 咁樣講有少少靠害 wor

要知道, 就算係簽晒紙 話 雙方同意, 個僱員都可以話係被迫 ge wor, 況且, 現在的條例係寫到明唔可以以薪代休息日架, 即使係 雙方同意 都唔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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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09-8-10 10:45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莎莎莉莉 於 09-8-8 16:46 發表


我都唔鍾意補錢架.
一個工人連續做十四日野, 可以想像佢既心態係點...

個重點係 "僱傭雙方都同意", 況且, 工人真係連續做十四日野, 一 d 休息都無 我就唔係好信啦.

無得出街休息就可能係真, 不過如果工人願意, 搵多 d $$$, 點解唔比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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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09-8-10 11:0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llawyc 於 09-8-8 11:22 發表

又唔可以咁睇, 的確有勞方係受壓而就範的情況, 咁樣睇條件同証據, 都係雙方同意架, 但事實唔係囉; 呢類條款, 只係用黎保障勞方遇上被僱主欺壓, 而出現最差情況, 咁勞方都有法例罩住.

原意係啱嘅, 否則個個工人都話要錢唔要假, 長期勞動冇得休息, 機器都會跪低啦, 後果都係由僱主受架啫~ ^^ 所以呢一點上, 呢個修訂係應該的.

大家要明白, 呢套勞工法例係適用於全港勞工, 包括你同我, 只要係打工仔就受保障. ...


有晒證據話係雙方同意都可以話唔係事實, 難怪有齊晒 出糧 receipts, 工人都可以去告僱主啦 又有誰來保障僱主權益呀

有幾多僱主會希望工人長期唔放假架, 真係 $$$ 多咩

想像下要返6日工 (e.g. mon-sat) 的雙職家長, 有某一個 sunday 需要工人幫手, 以前可以話有計傾, 現在, 叫佢地點樣搵返日比工人放假呀? 最後咪只可以自己請假, 等工人可以放返佢的休息日. 又有幾多人可以話請假就請架

話雖如此, 試問有邊個打工仔未試過要休息日工作, 而未能在 30/60日放返補假ge 用呢條例同僱主講, 想唔撈定啦. 唔好同我講外傭都會有相同情況. 炒個外傭的成本大幾多呀

再者, 有幾多打工仔知有條咁 ge 例呀


[ 本帖最後由 chan803 於 09-8-10 11: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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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09-8-10 12:18 |只看該作者
我果件成日都想搵多d唔放假, i said no way同埋就算係都比$120/日

i think she got wrong message from agent, sound should be hundred nineteen instead of hundred nin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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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09-8-11 17:19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an803 於 09-8-10 10:42 發表
are you sure?

係咪有 咁 ge case 僱員告咗上勞工處而僱主勝訴先? 如果唔係, 咁樣講有少少靠害 wor

要知道, 就算係簽晒紙 話 雙方同意, 個僱員都可以話係被迫 ge wor, 況且, 現在的條例係寫到明唔可以以 ...

2heibbma講得啱架, 條例係講明唔可以, 不過, 你請個DH係負責家務, 遇到偶發事故, 屋企要人幫手, 都可以買假, 咁萬一要上審栽處, 官都係睇証供, 講理由嘅.
而且如果係迫嘅, 就唔止係一日半日; 所以我之前會話返二放二嘅係高危.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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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09-8-11 23:4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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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09-8-12 09:02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llawyc 於 09-8-11 17:19 發表

2heibbma講得啱架, 條例係講明唔可以, 不過, 你請個DH係負責家務, 遇到偶發事故, 屋企要人幫手, 都可以買假, 咁萬一要上審栽處, 官都係睇証供, 講理由嘅.
而且如果係迫嘅, 就唔止係一日半日; 所以我之前會話返二放 ...


啱? 可以買假? 究竟你地係咪有真實的 case(s) 去 support 呢點呢?

如果唔係 ge, 唔好再比假消息/資訊叫人去以身試法啦. 如果真係有人信你地咁講而出咗事, 係咪你地替佢地去受罰先

"遇到偶發事故, 屋企要人幫手", 係可以在雙方同意在休息日工作, 不過附帶條件係要在 30 日補返休息日比工人呀, 話明係唔可以以 $$ 代價架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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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09-8-12 09:0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pplepiepie 於 09-8-11 23:41 發表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FDHguide.pdf (p.11)

休息日
"你應在每7 天期間給予傭工最少1 天休息日。休息日是連續不少於24 小時的期間。"

該=/= 必須, 咁係唔係可以一個月只得2個休息日呀? ...


唔可以. 每 7 日 要有一個休息日, 即係一個月最少要有 4 個休息日.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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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09-8-12 11:08 |只看該作者
痴狗線, 唔要就算, 同佢狗UP咁多做物. 一係叫佢比 PROOF你睇, 點解要$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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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09-8-12 13:0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an803 於 09-8-12 09:02 發表


啱? 可以買假? 究竟你地係咪有真實的 case(s) 去 support 呢點呢?

如果唔係 ge, 唔好再比假消息/資訊叫人去以身試法啦. 如果真係有人信你地咁講而出咗事, 係咪你地替佢地去受罰先

"遇到偶發事故, 屋企要 ...

你何必咁大反彈? 亦請你注意用詞及網路禮儀, 我同任何一位在此分享的會員一樣, 你冇必要信我; 再者, 任何情況, 都應該以自己嘅理解/認知, 作出個人判斷要點做, 有法就依法, 而唔係將個責任講成"因為你信咗我, 所以咁咁咁", 講到尾, 責任係在僱主身上; 所以我地亦經常強調, 唔好信agent, 有問題自己睇下勞工署網頁, 甚至親自打去入境處同勞工署問, 就最安全.

你堅持要我或者其他會員拎出數據, 係冇意義的挑釁, 難道你又拎得出數據 : 到底有幾多人因此而中招?

Again, 呢個問題我係親自問過勞工署人員, 你歡喜, 可以信, 亦可以唔信, 我唔會特別高興, 亦唔會少一忽肉. 我只係將我知嘅講出黎.

講完.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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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09-8-12 13:44 |只看該作者
維尼媽:



原帖由 ellawyc 於 09-8-12 13:04 發表

你何必咁大反彈? 亦請你注意用詞及網路禮儀, 我同任何一位在此分享的會員一樣, 你冇必要信我; 再者, 任何情況, 都應該以自己嘅理解/認知, 作出個人判斷要點做, 有法就依法, 而唔係將個責任講成"因為你信咗我,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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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09-8-12 13:5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llawyc 於 09-8-12 13:04 發表

你何必咁大反彈? 亦請你注意用詞及網路禮儀, 我同任何一位在此分享的會員一樣, 你冇必要信我; 再者, 任何情況, 都應該以自己嘅理解/認知, 作出個人判斷要點做, 有法就依法, 而唔係將個責任講成"因為你信咗我, 所以 ...


維尼媽講得好好....
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但衪曾應許生活有力!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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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09-8-12 14:1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llawyc 於 09-8-12 13:04 發表

你何必咁大反彈? 亦請你注意用詞及網路禮儀, ...

你堅持要我或者其他會員拎出數據, 係冇意義的挑釁, 難道你又拎得出數據 : 到底有幾多人因此而中招?
...


吓, 我篇文何處用詞有問題呢 咁又算大反彈

見你地講得咁肯定, 一次半次用 $ 買假係無問題, 想問真 d 姐, 咁都算無禮儀 就算到時真係被告, 都有 d 實在的 cases 去 defend 呀 ma.

唔啱聽, 我最多咪收口, 有幾大問題.

係 wor, 都未多謝你地令我知道現在已經唔可以以薪代休息日 tim. 如果唔係白紙黑字咁犯咗法都唔知 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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