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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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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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1-22 09:57 |只看該作者
最近我發現在 bk 內, 有很多媽媽的印傭做左幾日,
就唔做 or 頂工人唔順要炒, 請各位媽媽小心,
呢一個係陷阱, 原來有好多黑店agent,
喜歡講到工人有幾好 or 慘, 真實就貨不對辦,
因為僱主炒工人, agent 係可以分到一半代通知金,
所以各位媽媽如果工人做野真有問題,
可以出 warning letter, 夠3封就可以將佢自動消失,
記住叫agent 帶佢走, 要簽晒所有文件, 最好打手字模 & 錄音, 因為好多好衰 agent & 工人, 佢地太古惑,
遇到衰agent 仲有一個方法, 我可以同大家分享下,
我侓師朋友教我將整件事寫信去印尼領事館, 再c.c. 比返間agent, 消費者委員會 & 某間雜誌社, 就自然有人跟進, 雖然唔會可以取回agent fee, 但至少令到呢間agent 續牌時有困難.


**本人都係因為遇到一間好衰 agent & 工人,
攪到比工人告, agent 收左agent fee後, 樣樣事都唔理, 因而想發表下少少意見**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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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0-1-22 10:09 |只看該作者
點解出 warning letter, 夠3封就可以將佢自動消失, 唔洗比1個月代通知金?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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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0-1-22 11:22 |只看該作者
係啦!有人話出WARNING LETTER其實多餘,我都想知WL有無用ga?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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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4#
發表於 10-1-22 11:3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eemelody 於 10-1-22 10:09 發表
點解出 warning letter, 夠3封就可以將佢自動消失, 唔洗比1個月代通知金?

NO NO NO~ 絕對唔係架~
即使係本地打工仔, 有WARNING LETTER唔等於可以即時解僱而不發放代通知金

呢個觀念, 其實係以前D local公司, 會有咁嘅條款在EMPLOYMENT CONTRACT上, 致使好多人都誤會咗. 即使你當時在CONTRACT上簽咗名, 意味你接受呢個條款; 但事實上, 勞方的福利以不低於勞工法例為依歸, 所以, 仍係有得拗.

即時解僱工人而不發放代通知金, 除非有"實質証據" (唔係僱主口講, 唔係工人承認), 大致上係牽涉dishonest, misconduct甚至刑事, 但定義好含糊, 亦唔係由僱主定義. 就算佢口頭承認而你錄埋音都好, 冇証明的話一樣可以反屈.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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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5#
發表於 10-1-22 11:4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aka0608 於 10-1-22 11:22 發表
係啦!有人話出WARNING LETTER其實多餘,我都想知WL有無用ga?

咁講啦, Warning Letter唔係幫你慳代通知金的工具
主要係用黎紀錄工人表現上的不達標
否則有朝一日你炒咗佢, 工人去告你無理解僱
你有咩written record在手呢?

而且, warning letter一定要工人簽收
即係話, 勞僱雙方並不是冇溝通, 僱主有清楚表示過勞力有咩不足, 要求佢點樣改善等等.

可以話, warning letter, 係僱主部署炒人必備之作, 你唔知幾時要炒工人, 但一旦工人多次未有跟隨僱主要求, 或者態度不佳等等, 我都建議大家出; 如果擔心"warning"呢個字眼會ruin雙方關係, 你用warm reminder都得架, 唔使一定係official letter, 只要對方有簽名確認見過收過呢封信就得.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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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0-1-22 12:17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licehfc 於 10-1-22 09:57 發表
最近我發現在 bk 內, 有很多媽媽的印傭做左幾日,
就唔做 or 頂工人唔順要炒, 請各位媽媽小心,
呢一個係陷阱, 原來有好多黑店agent,
喜歡講到工人有幾好 or 慘, 真實就貨不對辦,
因為僱主炒工人, agent 係可以分到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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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0-1-22 12:42 |只看該作者
封信如果用中文, 到有事發生時, 工人都可以話唔明, 僱主叫佢簽, 所以要將封信由中文已翻譯成印尼文先叫工人簽.

我聽我侓師朋友講, 印尼工會甘落力幫工人,
係因為如果佢地勝訴, 佢地可以得到申索錢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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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0-1-23 19:29 |只看該作者
乜原來係咁....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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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0-1-23 22:20 |只看該作者
好在我從不經agent請姐姐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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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0-1-23 23:38 |只看該作者
so how do you employ the maid?
原帖由 TVb08 於 10-1-23 22:20 發表
好在我從不經agent請姐姐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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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11#
發表於 10-1-24 01:05 |只看該作者
我都想知啵
原帖由 yeemelody 於 10-1-22 10:09 發表
點解出 warning letter, 夠3封就可以將佢自動消失, 唔洗比1個月代通知金?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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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0-1-24 01:30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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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3#
發表於 10-1-24 02:31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lorfashion 於 10-1-24 01:30 發表
warning letter 出夠3封"有機會"炒工人唔使賠錢,
好似係要同一件事做錯先可以,
如工人打爛野出一封, 態度差第2封, 遲起身第3封, 是不算數, 要3封都係有遲起身屢勸不改, 先夠力支持僱主炒工人不用賠 ...

不確
請看前文回覆

記住係冇呢回事, 3封信炒人唔使賠係一個錯誤觀念.

[ 本帖最後由 ellawyc 於 10-1-24 02:32 編輯 ]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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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0-1-25 11:2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7# alicehfc 的文章

系吾系呀, 侓師打勝左, 都不能同當事人分錢, 如妳咁講, 印尼工會系咪有罪呢? 如果系, 就要叫icac查下啦.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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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0-1-25 12:09 |只看該作者
應該唔會俾返一半agent嫁...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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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16#
發表於 10-1-25 12:5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ypw 於 10-1-25 11:26 發表
系吾系呀, 侓師打勝左, 都不能同當事人分錢, 如妳咁講, 印尼工會系咪有罪呢? 如果系, 就要叫icac查下啦.

如果只係去到調解處, 未到法律程序, 所以如果工人真係同工會/agent分錢, 冇人犯法

不過, 的確有部份agent係害群之馬, 錢就識收, 服務就做唔足; 亂吹噓工人質素; 夾埋衰工人屈僱主等等.....
呢d賤人, 我祝佢賺咗錢都袋唔暖, 冤枉黎, 瘟疫去~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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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0-1-25 22:04 |只看該作者
根本上問題所在, 就系官商勾結, 官吾管, 商就可以騙多d人錢, 官又可以收多d利得稅去養班廢人.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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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0-1-26 09:44 |只看該作者
我的侓師朋友真係同我甘講,
如果嬴左官司, 真的可以分到一半.
唔係工會點會甘落力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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