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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蘋果日報李怡有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公民、屁民和Shitizen的抉擇),我只摘兩段﹕
08年深圳海事局書記林嘉祥,在猥褻女童之後,對受害女童父母說:「敢跟我鬥,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這段話引導網民創出「屁民」這詞。在「屁民」遭屏蔽後,網民先用拼音字 pi min來取代,繼而創出 Shitizen這個英文字,以顯示在大陸無權的老百姓不是公民( Citizen)而是「算個屁」的「屁民」。
不過, Shitizen這個詞並非中國網民首創,英文早有人這麼說了。被 08年《時代》周刊評為最優質 50網站之一的 Urban Dictionary,收有這個詞,所作解釋如下:「 A Shitizen is someone who whines about the way our government runs our country but does not bother to vote during elections and referenda.」意思是 Shitizen就是那種老是抱怨政府施政但到選舉和公投時又屁都不幹的人。
我們雖然沒甚麼民主,但幸而手上還有一票,所以 不願做屁民的人們,請記得五一六起來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