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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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積分: 10622

醒目開學勳章


1#
發表於 10-8-9 14:40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甜芋 於 10-8-9 13:20 發表


係全新一本支票薄.啱啱寄去我屋企.如果佢有機會追討我一個月代通知金.我願意陪佢玩.我會求法官大人放咗佢.再係我屋企做多個月.

千萬唔好,諗下好哪!話之佢死,到時記得俾Cebu機票+$100交津,Cebu平好多,唔好俾多佢:;pppp:

佢地真係蠢到豬咁,正如我之前講我女同學媽咪又係相同Case,只不過個印妹蠢到偷幾張支票,寫佢香港個男朋友名,咁銀行見到係呀星英文名,銀碼又大,咪call個僱主問,因為支票戶口正常唔會有錢係裡面,咁就捉晒兩件蠢才。

都係一句,所有信+支票都要鎖,我一封都唔會露眼,唔信工人一件事,最重要係保障自己免受傷害

而家雨過天晴,登你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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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0-8-9 15:57 |顯示全部帖子
到時問差人就得㗎啦~
隻蠢嘢唔使指意留得底,判刑後你記得寫信去入境處,唔係就有機會俾隻蠢嘢留港揾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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