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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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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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8-9 23:50 |顯示全部帖子
今日幾個電台節目都講呢單案,網民聲討人數已達十萬。

不同傳媒都有報導昨日既遊行,亦有引述余若薇指出示威者可能構成蔑視法庭,而不同傳媒,引不同法律界人士對佢一番話既回應: 《頭條》寫:黃國桐指市民在遊行時表達對司法獨立的訴求,只要未有牽涉誹謗或惡意破壞司法程序,難以構成蔑視法庭,而且遊行示威乃公民權利。」

另《香港商報》報導呢單遊行時,就咁寫:「對於有報道指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稱,游行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港大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及威脅司法人員安全,一般不會被視為藐視法庭;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則回應稱,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人人均有言論自由,市民有權表達意見,目前政府已經依法辦事就案件提出上訴。」

我唔認為余若薇講呢句說話有據點。

如果社會只有少數人對呢次事件表態對判刑過輕,法庭為要維持司法尊嚴,維持判決可以理解。但如今成為城中熱門話題,聲討之聲不絕,冇理由仍要背離群眾信念,法制絕對唔應該係一小撮人既特權工具。


原帖由 lanlanlan 於 10-8-9 13:19 發表
, 今早聽show 快活人”, 繼續聲討包致金姪女案,
原來 Amina = Animal, 改得好, 好襯個刁婦,

我非常非常敬佩昨日有份遊行的人士,
真正的正義之士, 有不滿便要出聲,
那才是香港自由的可貴之處.
但余大狀話或會構成蔑視法庭罪,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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