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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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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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12-25 09:42 |顯示全部帖子
真有趣,你點解要比警告信,應該問番你自己嘛.
邊個教你話,有警告信就唔洗賠一個月?
就算係警告信裡面寫明發三次警告信就即炒唔賠,工人去勞工處告你,你都輸梗.
無警告信都可以唔洗賠一個月,只要:
1. 比一個月通知期
2. 嚴重過失.
你話佢做錯事,咁有幾錯?
可唔可以引用"2"?

原帖由 kakamei04 於 10-12-23 10:17 發表
我想問...警告信有咩用 ? 因為如沒有用...我地為何要比機會佢地 ? 要炒第一次做錯都可賠一個月佢走..還要我養佢那麼多個月..做香港人是Pig還是水魚呢 ? 5知區議員會否幫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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