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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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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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9-21 19:28 |只看該作者
有一D教會抱住消費者心態﹐當牧師只係請返黎講道嘅工人﹐有乜唔妥就鏟完再炒﹐牧師在教會運作同決策上亦只係領袖之一。

有另一D教會就相反﹐牧師獨大攬權﹐基本上可以唔同其他人商量自己做任何決定﹐決定之後就落order叫所有人服從﹐亦係鐵飯碗唔怕炒。

你地教會係屬於邊一類﹐定係在中間取得一個平衡﹖如果能夠平衡﹐係點平衡呢﹖牧師權限去到邊﹖有一個點嘅制衡系統﹖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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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2#
發表於 11-9-21 21:03 |只看該作者
我教會又無呢個情形。其實呢個問題都好難答,不過我自己咁睇,牧者係有從神而來既權柄去服侍教會,佢既禱告、講道、事工都係從神而嚟,會眾服係佢之下,其實就係服係神既權柄之下。我地願意服從,係因為神係當中。我覺得個平衡點係教會有無遵行聖經既教導,而制度上係有執事係當中,互相提點。但係教會不是世界既機構咁管理,牧者傳道都係謙卑係神面前作工人,好似僕人一樣服侍,唔係一個boss既角色,係憑著神既引導去服侍教會...

要制衡,我估係因為會眾對服侍既人唔信任,所以驚有人亂嚟,就動用民主方式去解決或者用一套管理營運去管理。一個人得唔得到會眾既認同,係佢有無顯出佢係神既用人、有無顯出佢係咪得著神的神福、有無得著神既幫助認同、有無行係聖經當中....

其實我都未必答緊你個問題...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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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1-9-21 21:05 |只看該作者
制衡系統在於大家個心, 牧者記住, 自己受僱, 要忠心

會眾要尊重牧者權威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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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1-9-21 22:27 |只看該作者
牧者應該是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 外型惡, 會很不討好,
我們的牧者會向會眾:道歉



Do not count your days down!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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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1-9-21 23:56 |只看該作者
我既教會應該係第一種...不過我地無牧師只有傳道人...好多時係長老執事話事...不過講真, 有時我覺得傳道人既質素好參差, 有D講足成個鐘都唔知佢想講乜, 有D可能著重於外地傳教, 對本地生活唔係太了解, 有時講完出黎, 見到好多人掩住半邊咀笑, 太離天百丈遠!!!不過我絶對尊重每一個傳道者...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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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1-9-22 09:45 |只看該作者
being2011 發表於 11-9-21 21:03
我教會又無呢個情形。其實呢個問題都好難答,不過我自己咁睇,牧者係有從神而來既權柄去服侍教會,佢既禱告 ...

十分認同你!!!
牧師係由神直接揀選出黎既人
會眾亦應該順服神所膏抹既牧者
將世界果套制度套落教會當中,係咪真係合神心意?!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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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1-9-22 10: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shoi 於 11-9-22 10:18 編輯
rhema 發表於 11-9-22 09:45
十分認同你!!!
牧師係由神直接揀選出黎既人
會眾亦應該順服神所膏抹既牧者

言下之意﹐你係唔係認為「牧師獨大攬權﹐基本上可以唔同其他人商量自己做任何決定﹐決定之後就落order叫所有人服從﹐亦係鐵飯碗唔怕炒」呢個極端無問題﹐係合乎聖經教導﹖而且所有牧師都係由神直接揀選出黎既人、都係神所膏抹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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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1-9-22 10:21 |只看該作者
rhema 發表於 11-9-22 09:45
將世界果套制度套落教會當中,係咪真係合神心意?!
世界嗰套好多時候包含互相尊重、有商有量。如果教會嗰套喺呢幾方面連世界嗰套都比唔上﹐又係咪真係合神心意﹖﹗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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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1-9-22 12:40 |只看該作者
sshoi 發表於 11-9-22 10:16
言下之意﹐你係唔係認為「牧師獨大攬權﹐基本上可以唔同其他人商量自己做任何決定﹐決定之後就落order叫所 ...

我只知道聖經叫人順服在上者

當然,人總會有錯既時候,亦都會有意見不合既時候,若要選擇不順服某人,總會有很多煌的理由~~
但只要無違反基本真理,我都會學習努力順服,呢個先係神喜悅既,而唔係口和心不服^^

神真係好想我地裡裡外外都係和諸合一架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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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1-9-22 17:2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hema 於 11-9-22 17:22 編輯
sshoi 發表於 11-9-22 10:21
世界嗰套好多時候包含互相尊重、有商有量。如果教會嗰套喺呢幾方面連世界嗰套都比唔上﹐又係咪真係合神心意 ...

若真係唔同夠認同牧者某些事上既做法,最好都係禱告交畀神啦,用血氣方式做事只會越攪越禍

你估神唔知究竟係邊一方有問題咩?佢一定知! 佢要你做既只係將問題交畀佢

我地做好自己本份(順服+為牧者禱告)就夠,如果加入戰團一齊起紛爭不和,豈不是在別人的罪上有份?(假設是對方有錯)






岩岩見到一篇文章講得好好:
神的事情让神自己来解决

有许多自己以为热心的人,都是没有看得清楚,就出来和别人争闹,说是为了主、为了教会。有一天,一个教会里的信徒和牧师,说牧师不对,长老也不对。有人劝他为甚么不祷告神,求神来管理,他却回答说:「神也不管,那怎么办呢?」

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很可笑,事实上有很人为教会的事情,动血气与人纷争,就是好像连神都没有办法了,非他出来不可!教会是神的家,建立教会的乃是神自己,若有作错了,祂岂有不管之理呢?除了那一个教会,一开始就不是按着神的旨意成立的,完全是一个属世的组织,神自己既不承认他,你也没有去争的必要,从那里出来,找一个真正神所建立的教会。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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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1-9-22 20:34 |只看該作者
rhema 發表於 11-9-22 12:40
我只知道聖經叫人順服在上者

當然,人總會有錯既時候,亦都會有意見不合既時候,若要選擇不順服某人,總會有 ...

你講嘅應該係羅馬書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但如果睇埋羅馬書13:2-7﹐好明顯呢段經文係指向做官嘅、係政權方面。用來引申去教會牧師制度﹐在解經上有問題。
而且如果按照你嘅講法﹐豈不是馬丁路得當年係做錯﹖偉克里夫、約翰胡斯亦係錯﹖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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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1-9-22 20:3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rhema 的帖子

交畀神﹐意思係唔係禱告以後﹐人嘅責任就終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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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1-9-22 23:51 |只看該作者
我地教會歷史算係幾長﹐八十幾年前成立﹐五十幾年前先有第一任牧師。當時牧師做嘅第一件事就係建立一個制衡系統﹐包括長老同執事。據聞當時教會會友好喜歡呢位牧師﹐話唔需要啦﹐你咁好﹐你話乜我地都會順服﹐都會照做。但牧師話唔得﹐一定要有制衡﹐任何牧師都唔可以攬權﹐包括佢自己﹐佢話唔想畀機會撒但用權力來誘惑佢以及將來嘅牧師。
當年牧師剛剛從神學院畢業﹐只有28歲。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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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1-9-23 00:13 |只看該作者
無論如何, 小心自己給魔鬼留了地步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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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1-9-24 01:1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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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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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1-9-24 03:1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shoi 於 11-9-24 03:18 編輯
agape 發表於 11-9-24 01:12
很好的牧師!有遠見!

張牧師真係一位一生為主燃盡嘅牧師。佢幾年前返左天家喇...

突然想起美國漫畫入面﹐超人Superman所向無敵﹐唯一弱點就係如果畀kryptonite戒指照中就會軟晒。後來佢得到一隻咁嘅戒指﹐佢無毀滅隻戒指﹐而係將隻戒指畀左佢老友蝙蝠俠﹐話﹕「如果有朝一日我發狂或者受人控制﹐做D傷天害理嘅事﹐你就用呢隻戒指來制服我啦。」


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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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1-9-24 12:5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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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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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1-9-24 13: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9-24 13:09 編輯

曾經有位牧師/ 者 朋友回我說:〝怪唔知得我做牧師做的如此 '失敗' 啦 = no one listen to me,我就是教人唔好跟隨我,要跟隨耶穌。信聖經如何說。呵呵呵.....〝

我: " 呵呵呵... "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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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1-9-24 13: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858D 於 11-9-24 13:14 編輯

但又有另一牧師/ 者 話: "個教會是我一手創辦的,是我的教會。"
結果執事們就反諷他說:"那麼你就寫個牌刻上你個名,挂在聚會的大堂入口的門框上吧!"
出乎以外,他 (牧師/ 者) 照他們提議真的去做。

點評

sshoi  哈哈﹐提醒左我另外一個常見謬誤  發表於 11-9-24 19:30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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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1-9-24 19:2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gape 的帖子

所以返去我原來個問題﹐好多時真係唔知點平衡。牧師權限範圍去到邊呢﹖聖經喺呢方面無仔細嘅教導﹐我相信大部份教會會章都會比較籠統地話牧師/長老決定教會屬靈教導同方向﹐但亦唔會一一列明﹐大部份情況都係按照常理同互相尊重嘅原則。
舉例﹐崇拜時唱乜野歌呢方面﹐牧師應該有幾多生殺大權呢﹖對於一D事工決策又點呢﹖或者一D敬拜程序上嘅改變﹖有D牧師會放手畀大家去自行決定﹐有D牧師就好「微管理」。
呢D情況我覺得唔係一句「順服權柄」就過得骨。就算假設牧師確實有權﹐而呢個權唔一定係來自聖經﹐亦可以係來自制度﹐但如果要下下打出「順服權柄」牌來服眾﹐呢個係最下品嘅領袖模式。上品嘅領袖模式係好牧人﹐當會眾感受到牧者嘅關愛、尊重、敬虔同智慧﹐根本唔須要打出「順服權柄」牌﹐會眾都會跟到實﹐蛇咬都唔走呀。

點評

fafacat  哥林多前書係有教導: 委身,合一, 愛主,愛人, 愛弟兄姊妹, 為神的國度而作  發表於 11-9-2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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