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幫忙!如被解雇,賠償用什麼方法計算最化算呢?
Happy-Boy 寫道:
多謝你的解答, Thanks!
長期服務金的計法是:現時薪酬的2/3 x 年資
例如, 當我的長期服務金計算出來是$100,000.
公積金, 當我自己供的部份連投資增長是 :80,000, 這部份是我自己取走的, 與僱主無關.
而僱主供的部份連投資增長是: $90,000,即是我可以取走這個數目.
咁即是我選擇取公積金,只可以取$90,000. 而選擇取長期服務金, 是可以取$100,000這個數(即是這個例子是取長期服務金較為化算),唔知我有無理解錯呢?
如果計左出黎你長期服務金為 HK$100,000,而僱主 MPF 供款連投資總額為 HK$90,000,咁會先扣除 MPF 已供款連投資總額,餘下 HK$10,000,僱主需要另外支付俾你•
假若僱主 MPF 供款連投資總額高於需付長期服務金,有關多出黎o既數係唔需要俾返僱主,只係會保留係 MPF 戶口內,因為你長期服務金係 HK$100,000,所以一定只可以根據呢個數黎提取長期服務金,多出o既數就會按照強積金法例係 65 歲後先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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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唔會介紹補習社或興趣班, 唔使 PM 問我呀, 我係唔會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