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onpun 於 10-4-30 22:56 發表
剛收到由法庭出的暫准離婚令,但內有禁止子女離港令,但我已經報了旅行團5月8-9日出法.
想問下有無人試過唔向法庭申請,就帶小朋友去旅行呢?
冇可能,你個小朋友一過關就會比入境處stop,check過record後就會叫你返歸!以我有限嘅認知,必須父母雙方簽份agreement交返比家事法庭申請,個仔先可跟父/母出境。不過個個case唔同,你最好自己上灣仔家事法庭問清楚先啦!
一個人要走多遠?歷經多少滄桑才會累?什麼地方才是家? 為了誰才留下? 一個人要想多久?歷經多少挫折才會懂?不再輕易掉眼淚,不再輕易說今生無悔、無怨! 用一生做試驗,為誰放棄一切?我不再是我,誰又是誰?別問我的傷,別問我的痛,別問我的心中是否在流血!別問我是否心已碎!別問酒逢故人醉不醉!也別問我會不會!